准入、医保、税收、土地等配套政策两月内落实
商报讯 (记者 吴园园)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半年时间之后,北京市首次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政策终于面世。昨日,北京市召开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工作会议,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京18条”)。
“京18条”明确要为社会办医腾出发展空间,提出允许社会资本在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将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院、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同时,社会办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市场准入、医保、税收、价格、土地、投资、人才、学术建设、政府采购等政策方面,“京18条”均做出了具体规定。社会办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将与政府办医疗机构相统一,实行同价。
此外,“京18条”明确规定了社会办医的审批时限,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知情权和公共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针对社会办医良莠不齐的问题,在加强执业监管、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发挥行业自律和第三方调解机制作用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与原《征求意见稿》相比,昨日面世的“京18条”在新建医疗机构设置方面,弱化了民营资本的优先权,删除了“凡是社会资本能办的政府不再举办”的说法,而在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转变为营利性医院时,减轻了民办非营利性医院转变性质的负担,删除了原意见稿的“需按现状补办的方式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要求。此外,还增加了“支持政府办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合作、协作与交流”等内容。
为了防止社会资本办医政策成为空中楼阁,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表示,相关部门要抓紧出台各项配套措施,在社会办医文件出台两个月内,发改委、卫生、国土税收、社保等相关部门的配套文件均要出台,使得每一项措施都有据可依。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朱恒鹏认为,北京社会办医政策确实走在了全国前面,但与现实需求还有一些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医保对于民营医院的发展约束比较强,在人才问题上要继续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放宽多点执业的审批。
民营医院院长观点
医保纳入、评级、土地、人才最受关注
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常务副院长刘燕群:医院在创办之初就得到了北京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但是在人才方面还比较短缺。政府能否加大扶持力度,帮助民营医疗机构补充人才。
朝阳糖尿病医院常务副院长杨萍:医院有150多张床位,住院病人经常出现排队现象,亟待扩容。希望政府在土地有偿使用的情况下,能优先想到民营医院。
三博脑科医院院长张阳:希望民营医院能享受到公办医院一样的医保定点资格。在我们医院,92%的患者来自全国各地,本市社保部门是否能跟外省社保部门协调一下医保统筹机制,减少外地人来京看病负担。
北京仁和医院院长牛本周:希望民营医院也能得到跟公办一样的评级权利。医院拥有1300多张床位,但仍属于二级甲等,而这在许多公立医院都已是三级医院了。另外,不达到一定级别就不能购买一定级别的医疗器械,不平等评级也限制到医疗器械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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