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大亨”杜双华离婚案再审开庭———
被曝身价数百亿元的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双华离婚案,昨天上午在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10年前的2001年,衡水中院作出判决,杜双华和其原配妻子宋雅红离婚,夫妻财产中的一套房子归宋雅红所有。而宋雅红称其根本不知道离婚一事,自己完全是“被离婚”。2010年11月4日衡水中院裁定对杜双华离婚案进行再审。
■原配妻子已经不再坚持离婚
杜双华离婚案再审开庭之前,记者采访了亲自到河北衡水参加开庭的杜双华原配妻子宋雅红。
宋雅红告诉记者,她和杜双华的离婚案受到媒体关注的近两年时间里,杜双华只是以《万言书》的形式对离婚案进行了一次回应,此后近一年的时间里,杜双华再没有与她有过任何沟通。在此期间,她的律师曾多次给杜双华发函,希望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争取和解,但是杜双华一方没有任何反应。
宋雅红向记者表示,从2008年之后她和杜双华之间就多次商谈双方离婚的事情,她是后来在离婚的事情谈不妥,杜双华又一直不见她的情况下被逼无奈,才向北京海淀法院起诉离婚。没想到,开庭时杜双华的律师突然拿出一份衡水中院2001年的判决书,说他们夫妻双方早在10年前就离婚了。这让她非常震惊,因为夫妻离婚的事她根本不知情。
宋雅红说,凭她跟杜双华夫妻一场对其的了解,杜双华绝对不会同意她提出的分割日照钢铁50%股权的要求,但是她出于为两个儿子着想,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分割她应该得到的一半的股份,这是她的权利。经过这一年多的考虑,她认为从两个儿子的角度考虑,也从杜双华视企业和事业为生命的角度考虑,她目前已经不再坚持非要和杜双华离婚。
■对“被分割”的财产有分歧
昨天的庭审进行了大约一个半小时。参加庭审的陈旭律师休庭之后向记者介绍,再审开庭之后,审判长明确表示杜双华与宋雅红已经于2001年被衡水中院判决离婚,再审开庭不再对此案中的离婚部分进行审理,只是对离婚案中的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审理。杜双华一方称,既然二人2001年就已经离婚,财产分割也只应分割2001年之前的财产,而不是如今的巨额财产和日照钢铁的股权。
对此宋雅红一方表示反对。陈旭律师说,衡水中院再审裁定是认为该院2001年判决杜双华和宋雅红离婚的判决“确有错误”,所以对于一份“确有错误”的判决,应该全面进行重新审查,而不是仅对财产部分进行重新审查。杜双华如今的资产是夫妻二人原始创业积累起来的资产不断升值所致,也应该有妻子宋雅红的份额。陈旭律师称,他们已经对杜双华2001年之前的资产进行了梳理和调查,高达数亿元。
■原配妻子可能面临天价诉讼费
据陈旭律师介绍,再审开庭的一个新动向是杜双华的律师当庭提出了一个观点,称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于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有异议的案件,应该“另行起诉”。
陈旭律师认为,再审此案并不是宋雅红要求再审,而是法院本身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启动再审,所以根本不应适用最高院关于财产争议应“另行起诉”的规定。
陈律师分析,如果衡水中院坚持认为杜双华和宋雅红在2001年已经被判决离婚并支持杜双华一方财产分割应“另行起诉”的观点,宋雅红的诉讼之路将面临更加困难的局面。首先是杜双华的资产高达四五百亿,如果起诉要求分割这些财产,仅诉讼费就是个天文数字,宋雅红绝对承担不起。此外,如果法院支持杜双华一方的观点,就等于强加宋雅红认可10年前其“被离婚”的事实成立。
据悉,杜双华的代理人昨天对于是否同意调解,也表示了杜双华的意见。杜双华表示,他同意在没有媒体介入的情况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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