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在回答有关不久前出台的《关于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问题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完善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交价格等方面运用价格杠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这位负责人说,这次出台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价格政策涉及多个方面。
“《实施意见》所提出的价格政策,既涉及电力、天然气、水利工程供水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又涉及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交、保障性住房、铁路、医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还强调了涉企收费的减免、规范金融服务价格行为、加强价格监管等。”这位负责人说。
为运用价格杠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这位负责人强调,将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选择部分电力供需较为宽松的地区,开展竞价上网试点;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体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具备一定规模的非高耗能企业,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试点。
“我国还将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对民办民营水利工程实行政府指导价,促进民间资本在资源能源领域发展。”他说。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国还将按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合理制定保障性住房价格;健全铁路特殊运价政策;落实鼓励社会办医的价格政策,调动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经营的积极性。
发改委还将加大涉企收费减免力度,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加强垄断性经营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涉及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经营服务价格行为;建立收费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金融服务价格行为,优化企业发展的价格环境。
发改委将加强价格监管,指导行业组织加强价格自律,引导民营企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合理的价格秩序;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支持并促进行业组织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为经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信息服务。
“《实施意见》是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重要部署,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落实“稳中求进”总基调,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这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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