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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川廉租房买卖风波:钓办称扯皮拖延办证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27日 07:33  工人日报

  重庆合川“廉租房买卖”风波②

  本报记者 彭敏 特约通讯员 罗小光 余明

  为了弄清楚巴湾三社31家拆迁户在北环路廉租房小区购买的房子究竟是不是廉租房,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钓办称 “扯皮” 拖延办证

  7月16日下午,合川钓鱼城街道办事处有关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钓办国土所工作人员梁英告诉记者,当时要搬迁巴湾三社这31户人家时,政府没找到其他地方进行安置,于是就跟他们签下购房协议,把他们安置在北环路廉租房小区。

  “国家规定,廉租房是国有资产,不能买卖、转让和抵押。廉租房的产权人是公房管理所。怎么钓办把廉租房小区的房子安置给拆迁户,而且还书面承诺要办房产证?”记者问。

  梁英回答,当时合川区政府说好,这71套廉租房是拆迁还建房,不是廉租房,因此必须办理私有房屋产权证。钓办分管拆迁工作的纪工委书记唐光明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廉租房是国有资产,现由合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负责管理。城投公司把总证办好后,再办小证。他表示,证之所以没有办下来,是因为产权问题扯皮,但最后肯定能把拆迁户的房产证办下来,因为这是合川区政府决定的。为此,钓办正在全力协调。

  到底是还建房还是廉租房,记者提出想要看看相关的政府批文。

  “这要找城投公司,北环路廉租房小区归他们管。”梁英回答。

  城投公司在合川城区的久长街。楼下值班人员说,廉租房原来是由公房管理所负责,刚划归城投公司管理。建议记者去公房管理所了解情况。

  出门右转就是公房管理所。在一个挂着“房屋管理”牌子的办公桌前,记者问起北环路廉租房小区办房产证的事。工作人员回答,因为城投公司刚与公房管理所合并,许多事还来不及办理。北环路廉租房小区的事儿,得找合川区国土局住保科。此前一直是住保科在办理相关事宜。

  公开信息称394套是廉租房

  按照2004年5月17日发布的《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之二,关于廉租住房建设:以建设方式实施廉租住房项目的,土地实行行政划拨,并由各区国土资源局会同区房管局落实具体建设地块。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建立详细的项目档案(包括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资金使用、所有权登记等资料),并送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那合川区北环路廉租房小区是如何报批的呢?

  7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重庆市国土局,跟行政办公室联系后,提交了采访提纲,希望了解合川北环路廉租房小区的报批备案手续,以及同一单元同一层楼公房私房混合安排,这两类房屋的土地手续是如何办理的,又是如何通过规划如何报建的?

  当天下午,记者再次致电重庆市国土局行政办公室,对方称,此事市局并不清楚,可找合川区局了解情况。

  那么,合川区北环路廉租房小区究竟有多少套廉租房?记者上网查到曾经公开发布过的相关信息:

  2010年2月25日,《合川新闻网》发布消息:合川今年将建成4316套保障性住房“解困”,总投入13亿元,建成面积达20余万平方米,1.5万低收入群众将受益,已建成北环路廉租房一、二期共394套、2万余平方米。

  2010年11月25日,《今日合川》发布消息:合川已建廉租房21.7万平方米,合川区国土局向视察廉租房建设的区政协委员汇报,对已竣工的北环路项目394套房屋进行实物分配。

  2011年4月29日,《今日合川》在人民网(微博)发布消息:重庆市政协委员视察了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对已竣工的北环路廉租房项目394套房屋进行实物分配,首批91户廉租房保障家庭于2010年春节前入住;第二批实物配租方案正在完善中。

  住保科称尽快协调办证

  据2010年6月28日生效的《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廉租住房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廉租住房原则上不得进行转让或抵押。如确需转让或抵押的,须报市国土房管局同意。各登记机构办理廉租住房转让、抵押登记时,除按规定收取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收取市国土房管局准予转让或抵押的审批意见。

  7月20日下午,合川区国土局住保科唐科长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廉租房的产权是政府所有,肯定不能买卖。而北环路廉租房小区共有房屋394套,其中275套是廉租房,119套是还建房。小区是2007年6月动工修建,2009年8月完工验收。2009年12月入住分配。当时报建时,以还建房和廉租房名义报建,小区也是混建小区,因此区国土房管局没有向市国土局备案。

  记者问:“如果是混建小区,拆迁安置户的户头就不应是廉租房,而应当是还建房。可拆迁户们的水、电、气交费发票户头,表明产权属于公房管理所,这又如何解释?”

  唐科长说,这是他们管理的不足,感谢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他们会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与城投公司、钓办等部门联系,把该为拆迁户办的证都办好。

  不过,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能从合川相关部门获得北环路廉租房小区是混建小区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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