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潘跃)民政部16日发布报告显示:经核定,2011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4.3亿人次受灾,1126人死亡(含失踪112人),939.4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农作物受灾面积3247.1万公顷,其中绝收289.2万公顷;房屋倒塌93.5万间,损坏331.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096.4亿元。
为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活,民政部商财政部安排23.9亿元用于保障灾区群众应急期和过渡期生活困难,共调拨7万顶救灾帐篷,解决近100万人次临时住所需求;调拨36.8万件棉大衣、46.4万床棉被,解决80余万人御寒问题。
陕西、贵州、四川、青海、云南、湖南、江西、西藏、山东、湖北、广东、内蒙古和辽宁等省(区)各级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投入数额均超过1亿元,占全国地方资金投入总量的80%。
全国共完成倒房重建24.3万户、73.4万间,损房维修加固62.2万户、174.1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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