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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 18:26  汉网-长江日报微博

  国务院拟3年内出台规定 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

  有网友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发函(国管函(2012)21号)给人大代表丁立国,对他在联合30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表示感谢和支持,并明确说明将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昨日,记者联系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发函内容属实,并表示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

  发布消息的微博网友@张醒生(微博)提供了一份《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底5695号建议的答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细化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在公务接待中不准消费鱼翅,保护鲨鱼物种和海洋生态平衡,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责人昨日表示,函件内容属实,每年的6月底和7月初,政策法规司都会集中性办理了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的相关事务。该负责人表示,政策法规司将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确定具体出台时间,规定三年内将会出台,最快也会要一两年。

  据中国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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