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消息,2012陆家嘴论坛于6月28-30日在上海举行。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肖亚非在“专题会场四: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健全与风险防范”上表示,地方政府无论在金融改革创新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既不能当运动员也不能当裁判员,而是应该当好场地管理员。
以下是演讲实录:
首先我要羞答答地告诉大家,深圳金融办可能是全国地方金融监管里职能偏弱、人数最少的金融办。所以我很感谢主办单位,特别是方星海主任邀请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参加这个盛会。从深圳的理念,我们之所以把地方金融办定位为一个纯粹的协调服务机构,主要职能就是为金融机构协调服务,可能跟地方政府长期以来所坚持的小政府和市场化的方向有关。因为我们认为地方政府无论在金融改革创新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既不能当运动员也不能当裁判员,而是应该当好场地管理员。为什么不能当运动员大家都明白,裁判员地方政府也不能当,地方政府就是把场地管理好,比如说把灯光搞得更亮,把草坪剪得更好,欢迎各个球队来打,打得好我们鼓掌,打伤了我们负责急救,打死了我们负责就地掩埋或者其他处理。我认为,地方政府主要三个职能,第一个就是引导,地方必须要跟宏观政策相结合,也要在一个合理的边界,地方金融办要把这两者之间引导好,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我觉得要发挥搅拌的功能,就是把地方所拥有的产业资源、人力资源,甚至土地资源,跟金融资源进行充分地拌合,反复的搅拌,产生裂变的效应,这就是地方金融办需要做的。因为我们知道产业需要什么样的金融服务,通过金融办起一个沟通桥梁的作用。
第三,我们要协助做好金融稳定,发挥稳定器的作用。因为我们处在第一线,地方处置群体性风险的手段资源相对也比较多。所以我们在跨境边界的情况下,谁家孩子谁家抱,地方监管应该承担的完全由地方承担,我们也会配合中央监管部门处置好我们的风险。关于地方监管体制改革,前面两位领导的发言很受启发,大家碰到的问题都是一样的,我也提两个建议。第一个建议就是关于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该研究推进地方金融办职责的法定化,因为我们所服务的单位的职责都是法定化的,腰杆很硬,各地金融办的职能不太一样,服务的半径和领域也不太一样,北京、上海要么是“高富帅”,要么就是“白富美”,我们就相对弱小一点,行政打架也时有发生,所以说,法定化方面要加以推进,我们也很“可怜”,国家顶层没有对口的部门,我以前在别的政府部门工作的时候,还能找到上级,现在却找不到,中央财办好像也不是我们的上级,它是党委的机构。地方监管机构如何实现法定化,这是很值得考虑的问题。另外就是地方监管机构协作的问题,因为我们是松散型的,我们职责范围内的股权投资企业,包括小贷公司、融资担保跨区域发展、跨区域试点的问题就很为难,比如说上海的小贷公司,同一个主体要到深圳去设,我们怎么办?我建议是不是采取一些金融办联盟或者跨区域协作的方式,只要方主任给我出一个推荐函就批了,我们把这套协作网络尽快建立起来。谢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