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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省市区公布阶梯电价方案 8成居民电费不上涨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9日 16:41  长江商报微博

  长江商报消息 据发改委通知阶梯电价7月1日正式试行时间仅1天,中新网统计发现,截至6月27日,共有14省市公布阶梯电价最终实施方案。

  其中除按年计量的北京和上海外,其他省份都较听证时提高了各档电量,覆盖80%以上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将基本维持现状,而浙江和云南大部分居民用户则可以享受电费支出减少的优惠。另外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则不执行阶梯电价,但部分省份也不同幅度上调电价水平。

  “一户一表”分三档

  记者了解到,在已公布阶梯电价最终实施方案的北京、辽宁、河北、河南、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四川、重庆、甘肃等14个省市中,对“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用户执行阶梯电价,电价均分三档。

  对公众普遍关心的首档电量问题,除了按年计量的北京和上海外,其他省份都较听证时提高了各档电量。东部沿海省份,首档电量基本在200度以上,而中西部地区则在150-200度之间,最低为广西,其非高峰用电月份仅为150度。

  目前已公布的14个省市中,各档电量阶梯加价的幅度惊人相似。第二档电量较之首档加价,除四川为1毛外,其余省市多为5分。第三档电量电价较之首档电价,则均上涨3毛钱。

  超8成居民电费维持现状

  由于除北京、上海外,各省份都较听证时提高了首档电量,因此80%以上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基本维持现状,另外浙江,云南地区大部分用户在执行阶梯电价后,则可获的电费支出下降优惠。

  据浙江省物价局测算,新政策实施后,对大部分用户来说电费支出是减少的,以月均用电量480千瓦时(对应2011年用户覆盖率近96.7%)为分界点,480千瓦时以内的用户,电费支出将减少或不变,最多月支出可减少16元(月用电为400千瓦时),平均可减少6.56元;月均用电量480千瓦时以上的用户,电费支出将增加。

  据云南省物价局测算,城乡居民按每月每户用电量80度(占云南电网抄表到户的67.3%,其中占城镇的48.99%,农村的76.42%),每年可减少电费支出31.68元,平均每月减少2.64元。

  合表用户不执行阶梯电价

  在已公布的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中,仅涉及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

  不过针对合表用户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电价方面,浙江、甘肃等省市暂不执行阶梯电价,部分省市出现不同幅度上调。据报道四川对于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每度电顺加0.024元,即每度电0.5464元。重庆合表用户目前暂不执行阶梯电价,电价每度统一提高2分,即每度0.54元。

  另外对于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 “五保户”家庭,许多省市设置了10-15度左右的免费电量。电费采用“先缴后返”方式,即征即退等方法兑付。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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