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史燕君
距离国家发改委通知阶梯电价7月1日正式试行时间仅有2天时间,但《国际金融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6月28日,共有15个省市公布了阶梯电价的试行方案,分别是北京、辽宁、河北、河南、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四川、重庆、甘肃及山东。即还有近半数的省市没有发布最终试行方案。
“距离国家发改委的截止日期还有2天,预计后面的两天时间,剩下的省市会集中发布最终试行方案。”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个别省市稍有延迟应该对延迟原因做一个通告。
6月14日,国家发改委就居民阶梯电价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目前我国29个省市区已经听证结束,各地正在根据听证会意见修改实施方案,6月中旬各地将陆续出台实施方案,7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施行。
从已经公布方案的看,对公众普遍关心的首档电量问题,除了按年计量的北京、上海和山东外,其他省份都采取了月度计算,且相比于之前的听证方案均提高了各档电量。东部沿海省份,首档电量基本在200度以上,而中西部地区则在150-200度之间,最低为广西,其非高峰用电月份仅为150度。
此外,部分省份还积极响应听证结果,分季节或丰水期、枯水期来完善阶梯电价,根据用电季节及丰枯水期用电变化,对同档电量区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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