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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近日推新规:首套房认房不认贷 利率享七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7日 07:25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河南省出台房地产新规,首套房界定变为“认房不认贷”,基准利率可享七折优惠。

  新规提出,凡家庭名下无房产登记购房的均视为首套房,金融机构原则上应给予基准利率下浮30%幅度内的优惠。相比原先“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新规对改善型需求购房放宽了限制,购房者将原先的贷款购房卖掉之后,只要名下无房,仍可按首套房利率贷款购房。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常务副会长赵进京认为,不能简单地把购买首套房的优惠理解为是“救楼市”。

  赵进京说:“这是为了保增长,房地产的库存高位,会诱发金融风险,从源头抓起就是抓库存,从根本上维护稳定,维护经济增长。”

  记者走访郑州多家银行,工作人员都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具体通知。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总行没有下发一些新的通知,也不知道怎么样去具体执行,现在都在等。可能我们自己还要权衡收益,整个情况总行会给判断。

  6月24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微调。《意见》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房地产信贷业务,支持群众购买首套房。凡家庭名下(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产登记购房的均视为首套房,金融机构在风险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原则上应给予基准利率下浮30%幅度内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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