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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保障民间投资发电机组无歧视入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9日 18:30  《财经网》微博

  【财经网专稿】记者 高素英 6月1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称,加强市场准入监管,支持和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电力市场。

  电监会称,不断完善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及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许可准入条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对民间资本投资的电力企业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依法颁发许可证。

  此外,电监会还表示,加强调度和交易监管,保障不同所有制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民营发电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严格执行电力调度规章和规程。

  而在新建机组并网监管方面,电监会称,将保障民间资本投资的发电机组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监督电网企业公开新建机组接入系统审核程序、审核标准和审核进度。

  此外,加强电价及电费结算监管,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统一的电价政策。保障民营发电企业享受平等的电价政策,并及时足额结算电费。

  6月19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张京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电力市场,将更有效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长期来看会改变“电荒”和“电力亏损”等问题,但由于电力市场此前一直没有放开,民营资本进入需要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

  电监会称,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调度监管,促进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不同所有制发电企业的全面落实,保障可再生能源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按规定优先调度。

  对此,张京认为,民营资本进入后会从一定程度上减少资源浪费。以风电为例,由于很多风电不能及时上网,造成严重的浪费,而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后,将促进全额保障性收购和并网,从而解决弃风问题。(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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