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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称湛江等新批钢铁项目前提是压缩产能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30日 10:5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记者 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司29日发布的消息,发展改革委近期核准的广东湛江、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均以压缩钢铁产能为前提:广东累计压缩粗钢产能1614万吨,广西和武钢累计压缩粗钢产能1070万吨。

  发展改革委本周发布核准这两大项目时称,结合兼并重组、压缩区域产能、城市钢厂搬迁和落实相关规划、推进布局调整,核准广东湛江钢铁基地、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这两大项目“要发挥沿海优势,资源、能源以全球配置为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信息,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铁920万吨、钢1000万吨、钢材938万吨,总投资为696.8亿元,并将在广东累计压缩粗钢产能1614万吨的基础上实施。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铁850万吨、钢920万吨、钢材860万吨,总投资为639.9亿元,将在广西和武钢累计压缩粗钢产能1070万吨的基础上实施。

  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近日在京召开了“钢铁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专题工作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银监会,各省份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钢铁协会、咨询机构和部分钢铁企业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副巡视员李忠娟在会上表示,要加强对重点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和支持,落实好规划中的钢铁项目,有序推进重点城市钢厂搬迁,加快对现有产能存量调整步伐。

  她要求对现有城市钢厂分类处理,区别对待。与城市发展关联度高的企业,要通过改造升级工艺装备水平,发展企业与社会的循环经济,实现与所在城市的和谐共存;与所在城市发展定位冲突明显、企业实施搬迁后能大幅提高竞争力、企业具备经济技术实力、能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的,要有序推进搬迁,且不能以搬迁名义扩大钢铁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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