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国内财经 > 正文
人民网(微博)北京5月18日电(记者杨迪) 记者18日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近日,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了2012年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105亿元。
其中:东部地区5.4亿元,占5.1%;中部地区57.4亿元,占54.7%;西部地区42.2亿元,占40.2%。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租赁补贴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开支。用于上述开支后仍有结余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