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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回应山东首富自建电厂:没承担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7日 15:25  深圳晚报

  企业电价为何低? 发改委称没负担

  深圳晚报讯 据齐鲁晚报报道,日前,有媒体关于“魏桥自备电厂电价比国家电网(微博)低1/3” 的报道,将企业自备电厂的内外供电之争再次推到风口浪尖。

  “对于当地老百姓来讲,当然希望自己用的电越便宜越好。毫无疑问,企业自备电厂的电用起来肯定便宜很多,但这不符合《电力法》,安全、环保方面也有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一位负责电价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据介绍,目前我国电价体系中包含多项诸如三峡基金等国家附加收费。以山东为例,每一度电中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分钱、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8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1~0.4分钱等系列费用。

  “电网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而企业自备电厂不必考虑这些,它只要高出自己的发电成本价就可以售电。而且不需要考虑小机组、脱硫、脱销等环境污染问题。”国家发改委物价司这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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