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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千万元 携款潜逃难逍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9日 07:57  检察日报

  黄金龙 黄佳鑫

  福建省南靖县妇女林小英利用农村互助银会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多万元。4月12日,南靖县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林小英提起公诉。 

  林小英利用其经营的美容美发店为平台,举办“农村互助银会”,在该县吸收妇女为会员。从2007年开始至2011年3月,共举办146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089.72万元,从会员手中获取资金用于个人挥霍。2011年4月林小英携款潜逃,造成会员直接经济损失169万元。 

  该农村互助银会,其实就是民间标会,每月标一次,在林小英的召集组织下,每场会由不特定的18个人组成,每场互助会每人每月交纳会费人民币300元。理论上计算第18个月得集资款的会员可获取会费人民币5100元及利息人民币800元。 

  (黄金龙 黄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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