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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个县市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9日 06:24  南方都市报微博

  医·卫

  中国政府网 昨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作安排要求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取消药物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并选择在近300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专家认为,此次将“市场机制”引入医保支付制度,意味着公立医院改革在全国铺开。

  工作安排提出,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方面,将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300元左右;改革医保支付制度,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此次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确立了我国医改政策方向的转型,即用契约化的“团购”取代行政拨款。此前,学者们曾就医保支付价格的确定争论不休,认为需要“科学的研究”。事实上,只有在市场机制中,通过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讨价还价”,才能形成一个稳定的价格,弄清楚医疗保险买卖双方的关系。这标志着医疗改革已不仅仅在技术层面,而确立了新的方向。

  工作安排提出,改革补偿机制。采取调整医药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医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国恩认为,取消以药养医后,公立医院不能再通过15%的药品加成获得收入,由于收入源头减少,政府财政投入会加大,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也会相应上涨,不过上调的部分更多地由医保加大支付来消化,不会给老百姓造成太大负担,对百姓而言这种调整应是“物有所值”———过去是以多吃药的形式支付,病人受苦,医生也不能从中获得所有收入,而现在则是增加对医疗服务的支付,可以直接对医生进行补偿,增加医生积极性,愿意花更多时间在病人身上,提高诊疗质量,可使医患关系由紧张变为和谐。南都记者陈佳 娜迪娅 刘苗 实习生杨海晓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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