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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公告调整的是完税价格非税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7日 00:59  北京商报微博

  据新华社电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昨日说,近日海关总署公布和实施的第15号公告对进境物品进行了细化归类,对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进行了调整,但并未涉及进口物品税率的调整。

  该负责人表示,2007年我国对进口物品税率有过一次大范围的调整。此后,我国对某些产品的税率也有一些调整。15号公告反映了2007年至该公告发布前被调整过的税率,这些税率实际上已经被执行了一段时间。

  对于备受市场关注的计算机等电子产品的税率变动,财政部于2011年1月27日就已经将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归入税号1中,税率相应的从20%降低到了10%。

  记者了解到,此次海关对进境物品完税价格的调整为2007年后的第一次大范围调整,以后海关将缩短对进境物品完税价格的调整时间,以便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国际市场价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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