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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要求非公企业家:履责不炫富 律己不挥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2日 12:50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4月10日,中共吕梁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吕梁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出台《关于对全市非公经济企业家的三点要求》,明确提出非公经济企业家要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发展能力,加强行为自律,建树良好形象,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吕梁市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增长,吸纳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其间,非公经济企业家功不可没,尤其是他们富而思进、富而思源,积极回报社会,受到群众赞誉。但不可否认,在企业家群体中,也存在少数炫富、铺张、赌博等不良现象,令社会诟病,令地方蒙羞。

  为加强教育和引导,提升企业家素质,吕梁对全市非公经济企业家提出三点要求:一、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共同富裕。要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把感恩国家、服务社会、回报人民作为历史使命,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围绕扶贫攻坚、社会事业、改善民生等,每年兴办一些好事实事。二、加强行为自律,建树良好形象。要加强自我约束,坚持勤俭节约,强化法制意识。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财富观,不炫富、不摆阔、不挥霍,把资本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倾心回报社会、回报人民。三、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发展能力。要志存高远,加强学习,特别要涉猎新领域、新知识、新经验,开阔视野,提升境界,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才干、有作为的建设者,使企业成为"学习型"、"创新型"企业。(郭月秀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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