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投资不应进入不熟悉的非主业领域,国务院国资委的这条规则在国内使用,在海外投资上也将同样适用。4月10日,国务院国资委对外正式发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将在5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不过,新规对于央企海外投资的管控,还有赖于国资委对企业海外投资基础管理工作的完善。
央企境外投资划定红线
据悉,《办法》共十八条,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所有涉及到境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都将受到约束。
《境外投资监管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殊原因确需投资的,应当经国资委核准。
除了对非主业的要求,《境外投资监管办法》还对央企境外投资要求进行了细化,主要包括:中央企业应当根据境外投资规划编制年度境外投资计划,包括境外投资总规模、资金来源与构成、重点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等,并按照有关要求按时报送国资委。
控制中央企业的投资方向一直是国务院国资委调控企业经营的主要手段。在央企的国内投资中,国务院国资委所采取的是对央企主业投资的备案制和对非主业投资的审核制。其中的非主业投资,虽然在中央企业投资份额中所占比重极小,但存在问题最多,因为非主业往往是企业不熟悉的领域,投资风险大,在企业董事会制度未完善前,国资委并不愿对非主业投资放手。
这份酝酿已久的文件,是继去年《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后,国资委第三次针对央企海外投资“出招”,这也意味着,国资委对央企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表示,国资委对央企海外投资非主业问题上划定“红线”,实际上就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央企进行海外投资,经常会遇到很多看似利润很高的非主业项目,但这里面往往蕴含了巨大风险。
央企在境外营收超3.4万亿
目前掀起中国企业出海“抄底”的热潮中,央企是海外并购投资的生力军。
大中华区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研究机构清科研究中心陈丛威统计今年一季度海外并购数据发现,本季度,海外并购交易数量为28起,披露金额的24起案例并购金额为116.13亿美元,占本季度中国市场并购总额的71 .8%,平均并购金额高达4.84亿美元。海外并购总额同比增长高达77 .9%,环比增长亦达45.3%。不仅如此,并购数量同比增长27.3%,环比增长7.7%。
据国资委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央企业在海外实施了广泛的投资,而且资产和营收迅速扩大。截至2010年末,99家央企在境外和港澳地区设立境外单位(不含境内业务境外上市和境外企业返回大陆投资)资产总额2.66万亿元,比2009年增长50.4%.2011年1至11月,中央企业在境外(含港澳地区)营业收入3.4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 2 8 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7%和28%。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央企在海外投资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但境外投资风险也开始日渐凸显。资料显示,2011年7月初,中铝宣布澳大利亚昆士兰奥鲁昆铝土矿资源开发项目最终告吹,项目损失高达3 .4亿元;2011年6月,中国铁建投资沙特轻轨项目亏损达41 .48亿元;2009年9月,中国中铁在波兰A 2高速公路项目亏损,合同总额4.47亿美元等等。央企海外频频发生的投资亏损情况令人担忧。
监管漏洞待完善
不过,新规对于央企海外投资的管控,还有赖于国资委对企业海外投资基础管理工作的完善。
有很长一段时间,央企在海外到底有多少机构、有多少资产、由哪些主业实行了投资一直缺乏完善统计。最近几年国务院国资委实施大规模海外资产摸底和报备制度后,央企的海外投资图景才逐步清晰。但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清理,比如央企在海外投资时所设立的大量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和设立离岸公司等特殊目的公司,成为央企境外资产巨大的“出血点”。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便于境外投资的顺利开展,当时中国允许一些国有企业以民间投资的形式对外投资,由高管人员代持国有股份,这些个人持股公司同央企母公司之间的关系一直没有完全理顺,对央企在海外的规范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国务院国资委相关人士对媒体透露,今年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和设立离岸公司等特殊目的公司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具备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同时还考虑针对中国央企海外工程承包业务制订专门管理办法,封堵监管漏洞。
即将实施的《办法》,意味着央企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和审核,以及全面清理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的相关信息,对此,部分央企的新闻发言人均不予置评。
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为例,近几年来该司在海外并购项目众多,落实上述《办法》,如何解决已经投资的非主业项目,如酒店业之类?中石油集团总经理助理李润生对南都记者表示,他们才刚刚收悉上述文件,目前在学习了解当中,无法回复更多信息。
采写:南都记者 龙金光 实习生 程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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