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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高:清偿机制是发展高收益债的关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2日 01:54  每日经济新闻微博

  每经记者 田文会 发自北京

  4月9日,即被降为C级的短融券“11海龙CP01”到期前6天,山东海龙发布了兑付公告。

  对此,花旗集团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沈明高(微博)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海龙债最终如期兑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如果政府不出面,投资者将会损失,可能影响投资信心;另一方面,此事也表明债券市场的市场化机制还不够完善。

  此前有媒体报道,兑付问题可能由上述短期融资券的承销商恒丰银行提供一笔过渡资金暂时解决,同时潍坊市政府为这笔资金提供担保。

  对于债券市场化的建设,沈明高称这也是一个渐进过程。他认为,海龙债比较可行的解决方式是既要避免市场化波动,也让投资者承担一部分损失。

  在沈明高看来,目前的确很多企业债务、银行债务存在政府的隐性担保,除了国企,一些民营企业背后也可能有政府的隐性担保。

  由于资金链恶化,山东海龙短期融资券估值收益率一度超过400%,虽然高收益债尚未推出,但海龙短融收益率是相当高。据一家券商分析师的说法,正常的违约案例很可能要在以后的高收益债推出后才能见到。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此前曾表示,债券市场需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比如发展高收益债,目的是弥补债券市场制度空白,更好满足社会多元化投融资需求。证监会正在研究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作为公司债的一个种类,它包含高收益债的市场需求,但又不局限于高收益债。

  而据新华08消息,中小企业私募债制度框架已基本成型,未来将实行备案制。业内则已有传言称,高收益债今年上半年可能首发。

  高收益债是高收益、高风险。沈明高认为,高收益债的发展关键是要建立一个清偿机制。企业的债务中,除了债券,还有银行贷款,要规定清偿的顺序。对企业也应该有一个约束机制,如果没有一个硬约束,高收益债很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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