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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耀:法律框架社会习惯严重制约慈善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3日 17:24  中国广播网微博

  中广网北京4月3日消息(记者马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给中国慈善行业带来很大冲击,引起了社会和公众的追问与反思。中国慈善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一场分论坛的现场就关注到了这一主题,北师大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壹基金全球理事周惟彦等人共同讨论如何做慈善。论坛的主持人是阳光媒体集团主席、阳光文化基金会董事局主席杨澜。

  北师大的教授王振耀认为现在大陆的慈善处在刚起步的阶段,想要从起步到起飞,还要解决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的两个问题:第一,现在的法律是“好心制定了最严格的法律”。很多人会问他,是不是将来富豪依靠捐赠洗钱?他说别的地方好洗钱,但大陆不好洗钱。因为注册要主管单位,这首先就很难;还有每年的支出,公募基金会70%,非公募80%,比美国还高。行政费用只可以用当年支出的10%。王振耀认为,10%的行政支出已经很低了,但在国内还是有很多批评的声音。

  王振耀:我们的体制、法制建设中渗透着一种好像是“极高的道德标准”,但实际上没有办法落实。所以这样一套法律也受文化理念的支撑,形成了非常严重的体制性缺陷。另外一个缺陷,我们的政府行为其实到现在也受到了社会理念的制约。例如中国政府中有几个市长夫人在做慈善?做了慈善之后,大家对她的评价是什么?按照现在的风气、习惯,现在的行为方式,实际是大家都觉得她们不能做慈善。所以现在整个法律框架、社会习惯其实在严重制约着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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