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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市场化仍存争议 成品油价改或延迟出台
在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大幅上调汽柴油零售价后,国内对于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调整方案应尽快出台的呼声高涨,并再度引发舆论关注。
第一财讯:在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大幅上调汽柴油零售价后,国内对于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调整方案应尽快出台的呼声高涨,并再度引发舆论关注。
此前曾有消息称,我国可能会让成品油企业自行定价,而不是由政府来发布汽柴油的指导价。但相关人士3月22日就此对第一财经表示,目前国内各方对于定价机制是否完全市场化仍未达成统一意见。
我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形成于2009年5月,即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其主要内容为:当国际原油加权平均价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变化率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原油均价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应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而一位未具名的发改委专家就此指出,尽管当年定价机制的出台使得近年国内石油市场保持了基本稳定,但仍然有弊端。尤其是国际油价大涨的时候,市场囤油现象依然严重,油品供应也显著偏紧;究其原因,机制中关于调价周期的设定,还有4%的门槛,还是给贸易商留下了投机套利的空间。
该专家进一步指出,对于成品油价格是否完全下放给石油企业,国内尚未形成一致意见。反对意见认为,定价权一旦完全下放,将大大推高油价水平;而油价大幅上升,对于社会民生、物流及一些相关产业都将造成很大压力。
而赞成的意见则认为,现在成品油价格调整计算公式完全由发改委掌握,官方也并未公布所有的参数,市场对于国内油价究竟与哪些国际石油品种挂钩都不清楚。机制的不透明会让市场信号不明确,令各界都无所适从。此外,还有意见指出,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企业是早晚的事,不如及早调整到位。
国金证券(600109.SH)研究员刘波就此指出,无论油价是完全由政府掌控,或是全部交由市场形成,都是各有利弊。在当期业内反对和赞同呼声共存的情况下,政府对于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调整动作可能会进一步延迟。
刘波进一步指出,此前曾有传闻称发改委尝试将将4%的三地率门槛下调至2%,并把22个工作日的调价周期改为10天。目前来看,定价权的下放与定价机制的微调可能同步出台,但具体措施可能仍在酝酿和修正中,付诸实施为时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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