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保定3月13日电 (吕子豪 魏永亮)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检察院13日透露,该院联合公安机关查获一“瘦肉精”猪黑作坊,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据查,2月27日11时左右,犯罪嫌疑人吴某、刘某在保定市清苑县刘指挥村刘某家中,对从当地购得的34头生猪中的一部分注射“沙丁胺醇”(瘦肉精)针剂,然后给猪灌水,并于下午将该批猪拉到保定市肉联厂屠宰。
当日,保定市畜牧水产局动物检疫队驻该市肉联厂检疫人员对该批活猪进行检测,发现两例猪尿样品中“沙丁胺醇”疑似阳性,遂将该34头猪就地查封。后经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石家庄)检验,有15头猪中含“沙丁胺醇”。
检察机关认为,吴某、刘某给生猪注射“沙丁胺醇”的行为符合《刑法》第144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规定,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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