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朱继民:治理幼儿园乱收费要靠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3日 17:30  人民网微博

  人民网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王静)近年来,我国学龄前儿童入学难、入学贵、教育水平良莠不齐等问题日益突出,幼儿园软硬件设施和卫生条件不达标也时有报道,针对存在的问题,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在《教育法》所规定的四个独立学制阶段中,只有学前教育没有立法。全国人大代表、首钢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朱继民(微博)就建议尽快出台《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教育的重要性,督促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教学水平。

  朱继民表示,“入园难,难于考公务员;入园贵,贵过大学收费”已成为幼儿家长的普遍感受。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朱继民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强监管,科学布局学前教育设施建设。随着幼儿园办园体制和投入机制的变化,曾是学前教育主力的企事业单位和公办幼儿园多被停办或与单位分离,大量减少了学前教育资源。据统计,1994年全国停办企事业单位幼儿园11000多所,1995年仅北京就停办公办幼儿园1400余所,取而代之的是完全由家长付费、自负盈亏的民办幼儿园。到2008年,全国部门办园和集体办园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比例降至17%,民办园占62%。2009年,北京市未经注册的非正规幼儿园达1298所,数量超过全市注册的1266所。201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学率仅为56.6%。

  第二、加强计划保障,对学前教育给予足够重视。一些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在工作计划中对学前教育提得很少,认为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应该由家庭承担和市场运作,这必然导致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合理,教学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

  第三、加大财政投入比例,解决经费缺乏的基本现状。上世纪90年代,教育部门、社会团体、国有企业、集体单位等办园占到幼儿园总数的约90%,其经费实行国家、单位和家庭共同承担的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带有“公办”性质,家庭负担比例不大,而且有着就近、方便、低价的特点。随着办园投入机制的变化,私立学前教育机构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政府减少了财政支持,削弱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性质。

  朱继民说:“2003年1月27日颁发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中规定:幼儿园不得以开设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赞助费、支教费等。但由于配套的收费标准没有出台,规定执行不到位,这些规定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因此建议尽快出台《学前教育法》。”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相关专题: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