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为什么不姓“公”?怎么才能管住“绵绵无绝期”的收费公路?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孙继业昨日在全国政协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了题为《收费公路制度应当改革》的大会发言,在批评公路收费问题上毫不留情,陈词恳切,短短的千余字发言让人民大会堂响起五次掌声,成为昨日最受关注的大会发言。
收费站平均每个省240个
在昨日的大会发言中,孙继业历数我国公路收费的四大不合理现象,分别是收费公路过多、收费站点过密、收费标准过高、收费期限过长。
“公路是公共产品,自古以来修桥铺路都是政府的义务,当今世界绝大多数的国家公路是免费的。即使收费的国家,收费公路占道路总里程一般不超过1%。”孙继业首先从一组数据中分析我国收费公路的真实比例,“我国收费公路占总里程的4%,但400万公里公路总里程中包括了350万公里的农村路,95%的高速路、61%的一级路都是收费公路。收费公路总里程及所占比例在世界上遥遥领先。”
孙继业还指出,目前我国收费站点过密。“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这个规定已经太近;但许多地方得寸进尺。”据审计署公布,在被审计的18个省、市中,收费站点就达4328个,平均每个省240个。如西部某省284个收费站中,有131个间距不合规,其中10个收费站间距不到10公里,过往车辆不堪其扰。
中国高速路收费世界之最
在谈到收费标准时,孙继业指出,由于将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的制定权下放给地方政府,从而导致收费标准不一。如轰动一时的天价过路费案,郑石高速大型货车的收费标准相当于京石高速的3倍、京津塘高速的6倍。
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披露,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是全世界最高的之一。2010年,各省路费日均进账均超千万,19家路桥上市公司毛利率高达59%,成为最暴利的行业之一。高速公路成为“高价公路”。目前我国物流成本占G D P的18%左右,比发达国家高80%,其中过路费占运输成本的三分之一。
公路变“性”收费没完没了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公路还普遍存在超限收费现象。孙继业指出,“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但“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可放宽至25年,于是不少“政府还贷公路”摇身一变,变“性”为“经营性公路”,成为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和“摇钱树”。如首都机场高速立项时为“政府还贷公路”,后来变“性”为“经营性公路”。京石高速收费年限竟达42年。
“人民群众对这种‘收够了还收’、‘没完没了’的做法十分反感又无可奈何。”孙继业讲到这里时,全场响起了一片认同的掌声。孙继业语气坚决地说:“收费公路久治不愈,究其根源在于不少地方把公路收费视为稳定的财源。因此不痛下决心,不从制度上进行根本改革,是不可能解决的。”
收费站超期收费应拆除
昨日,孙继业在发言中为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建言献策,他建议取消普通公路收费。“汽车使用者已经缴纳了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燃油税等税费,不应再重复交过路费。目前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已经具备了还公路公益性的条件和财力。”
“高速公路属准公共产品,可以合理收费,但也不能收费绵绵无绝期,收费期限届满后应终止收费。”孙继业呼吁降低高速路的收费标准。
虽然去年开展过收费公路清理工作,但很多超期收费站仍然没有撤掉,孙继业指出这种现象的主要依据是“统贷统还”政策。据了解,“统贷统还”政策是一个省通过老公路收费为新修的公路筹款还贷,将一个区域的公路贷款统筹在一起收费。他建议改革“统贷统还”政策,凡是超过收费期限的收费站坚决予以拆除。
●专访
孙继业:地方利益驱动,不想停
在被审计的18个省、市中,收费站点就达4328个。
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是全世界最高的之一。2010年,各省路费日均进账均超千万。———孙继业
公路乱收费少了,合法收费点却多了
南都:你什么时候开始关注公路乱收费?
孙继业:我一年前就提了相关提案,今年会务组觉得这个话题有关注度,让我修改一下作为大会发言。我在山东省监察厅工作,主抓治理高速公路纠风工作,在工作中我注意到,相比过去10多年间,特别是经过近两年治理,公路乱收费少了,合法收费点却越来越多。这不合理。
南都:你是不是有切身体会?
孙继业:我曾经2次到北戴河学习,必经河北天津交接的一个收费站,2次都堵好几公里长,高速路都不“高速”了。以前是公车出行单位报销,大家感觉不强烈,现在私家车越来越普及,公路收费点过多、收费过高就成了百姓关心的话题。我想大家给我掌声也是因为都有切身感触。
南都:你去年就提了这个提案,有回应和改善吗?
孙继业:交通部及时回应,我还挺满意的。去年6月20日,启动了全国性的清理过期收费站行动。像山东去年取消了10个不合规定的收费站。
各省高速路日均进账千万
南都:你觉得公路乱收费治理久拖不决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孙继业:地方利益驱动使然。据了解,江苏省高速公路收费一天超过6000万,除了宁夏,其他省一天收费也都超过千万,地方政府获利,所以不想停;其二就是中国修公路采用“双轨制”。“政府还贷公路”转“经营性公路”,政策上存在漏洞,没说不容许改,大家就改。权限在地方政府手里,自由度过大,相当于在制度设计上为乱收费留了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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