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是否应当保持同步,决定于一定时期的政策目标,或者说是公共选择的一个结果,不是一个税收增长的永恒准则”
一种流行观点认为,一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与该国人均GDP呈正相关关系,或者说,只有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才是“正确”的。2000年以来,我国GDP每年高速增长,相应的,我国宏观税负也平均每年增长19%,1994年,我国名义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约为10.3%,2009年这一比重达到了20.1%。这是顺理成章的。
但发达国家的情形却并非如此。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陈志武(微博)的研究表明,1950年时,所有的美国人上缴给联邦政府的个人所得税占GDP的6%,到2010年时为6.5%,基本持平;而1950年时,美国的企业税占当时GDP的4%,2010年美国企业所交的税额却只有GDP的1.8%,也就是说相对于GDP,美国企业税收负担在过去60年减少了60%左右。
同样,过去60年里,欧洲国家的宏观税负也基本维持在40%左右的水平,由于欧洲高福利国家的财政支出更高,使得欧洲国家现在无法摆脱“三高”——高赤字、高国债、高税负的状态。
无论在美国还是欧洲,发达国家的制度设计限制了政府随意征税、增税,反而将还富于民的哲学制度化,使得其宏观税负无法随着GDP增长而上升。另一方面财政支出却居高不下,只能背负巨额国债和赤字。欧洲国家今天的国债余额平均相当于GDP的85%-90%的水平,以至于面临破产的风险。目前美国、英国、日本2011年的财政赤字都是在10%-11%,欧元区财政赤字达15%,中国的财政赤字不到2%。
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刘尚希撰文指出:不要把保持同步增长视为一个永恒不变的准则与真理。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是否应当保持同步,决定于一定时期的政策目标,或者说是公共选择的一个结果,不是一个税收增长的永恒准则。
刘尚希举例指出:在税收收入占GDP比重很低的时候,例如上个世纪90年代,国家财政困难,已经对社会共同体的正常运转带来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税收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当税收收入比重达到较高水平,并已对经济社会产生负面影响的时候,就需要税收收入低于GDP的增长。当税收收入比重符合政策目标要求的时候,税收收入增长才应当与GDP保持同步增长。
从整个人类文明史的角度看,也得不出盛世一定财税丰盈的结论,反而恰恰相反。古希腊在公元前几百年一直是穷政府国家,因为当时的希腊政府不能对老百姓强行征税,只能依靠民间半自愿捐献为政府公共品提供财力支持,如果政府手里的钱太多,民间半自愿捐赠的支持就会减少。从公元前509年一直到公元前29年,罗马共和国政府也不能征税,只能靠半自愿的进贡来维持政府开支,中间几次发生战争时,政府只得向私人借钱,由此政府向民间借债成为了后来西方国家的惯例。
16、17世纪西班牙从中美洲国家运回了大量的金银财宝,其朝廷和王室非常富有,并最早在西方国家中施行了议会制度。而同期英国王室穷困到没有办法支付王室的生活开支,逼得王室不得不把更多的权力让渡给议会。但在随后的争霸战中,大英帝国却压倒性地胜出了。
在我国古代,有资料称唐朝GDP一度占了全世界的60%,但其财政富裕程度尚不如之前的隋朝和之后的宋朝,李世民时期的国家财政水平甚至不及隋炀帝杨广在位时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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