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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蔚民:十二五每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低于13%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7日 15:37  中国广播网微博

  中广网北京3月7日消息 3月7日(星期三)14时30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就“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体,目前在中小企业的城镇就业人员比例大概占80%。对于一些困难的中小企业,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来鼓励他们吸纳就业,这是我们的一项政策。但是这项政策在不同的阶段对不同的人群也有不同的侧重,比如说在金融危机严重的时候,2009年,出台了一项“五缓四减三补贴”的政策,这个政策就是对在金融危机冲击下困难企业的一种帮扶政策。所谓“五缓”就是只要是认定的困难企业,五项社会保险可以缓交;所谓“四减”就是对困难企业除养老保险以外,其他四项社会保险可以适当降低;同时对困难企业不裁员、保留就业岗位的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这项政策对于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在仍然对一些中小企业吸纳就业,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给予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这是解决我们国家就业问题的一个很好的政策。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问题,去年有25个省(市、自治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幅度达到了22%,这个调整是在前年30个省(市、自治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前年30个省(市、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了24%的调整幅度。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每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不低于13%。目前的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经营遇到了一些困难,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劳动力成本上升是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对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直本着一个既积极又稳妥的态度来进行。最终的想法是让企业能够得到发展,让职工工资也能够有所提高,达到一个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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