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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铭谈美拟对华征反补贴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7日 14: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石岩 张梓)针对美国参议院日前通过继续对华征收反补贴税法案一事,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7日在此间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评,同时希望美方尽早纠正错误。

  美参议院5日投票通过一项修订《1930年关税法》的法案,以便对中国和越南等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

  对此,陈德铭在今天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中国遵守的是世贸组织的规则,“没有义务遵守某个国家超出这些国际组织规则的内部法律和规定”。

  陈德铭认为,世贸组织规则将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和可诉性补贴,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绝大部分世贸组织成员国都有各种不同性质补贴,而各国对补贴的理解也各有不同。

  陈德铭举例称,金融危机发生后,包括美国在内的多国均将政府财政补贴给了企业,“比如美国三大汽车企业,美国其他各种行业都有”。而中国恪守G20的元首们不在危机期间实行新的保护措施的呼吁,故而对上述现象未予以追究。

  据知,2006年至今,美国共对中国发起“双反”调查31起,其中24个案件对中国征收双重高额关税。

  对此,中国企业根据美国法律向美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2010年,国际贸易法院判美国商务部败诉。其后,美商务部不服,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再度败诉。

  陈德铭称,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美国法律禁止向非市场经济的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而美国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

  “这个时候,我静等着美国商务部这个一直指责人家不守规则的部门会守规则来改正自己的错误。但事实上没有。”陈德铭说。

  美国参议院5日通过的修正法案,规定可以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同时规定该法案可追溯至2006年,“世界上绝大部分的法律不允许追溯以往的。”陈德铭说。

  陈德铭同时指出,上述法案规定,为避免重复征收“双反”税的举证工作不是由申请方,而要由应诉方即中企完成。“像这样的国会规定,这样的美国商务部的行为,我看不仅是不符合国际规则,也不符合美国自己的法律。”陈德铭说。

  “我希望,指责人家不守规则、搞补贴的国家、部门、执法机构,自己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改正自己的错误。”陈德铭强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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