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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已受理吴英死刑复核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4日 17:22  法制晚报微博

  本报讯(记者 温如军)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上午对吴英案作出回应,称复核审理过程中将依照法定程序,认真核实犯罪事实和证据,依法审理好此案。

  吴英集资诈骗案在一审、二审期间受到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已经有不少报道和评论。

  对此,最高法负责人上午表示,目前,最高法依法受理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送复核死刑的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该案作为发生在资金流通领域的金融诈骗犯罪案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案情比较复杂。

  最高法称复核审理过程中将依照法定程序,认真核实犯罪事实和证据,依法审理好此案。

  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据报道,浙江省公安厅揭露“吴英案”的准确涉案金额为14亿元。

  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竟是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将成为判决的关键。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报送最高法复核。

  此案引发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和普通民众的广泛关注。有网帖称浙江高院无奈判处吴英死刑,判决属于枉法违心。

  随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否认了这一传言,并称将追究造谣者责任。

  2月6日,新华社发文关注吴英死刑案,围绕案件定罪、量刑、民间资本出路、社会公平等多个问题展开讨论。

  浙江金融法学会会长李有星表示,“当民间金融正常运行时,相关部门默许它存在;当出现问题时又严厉制裁,这个恶性循环到了该反思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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