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明码标价办法被指为银行高收费合法化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3日 11:25  北国网-辽沈晚报微博

  银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10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社会热烈讨论,接受采访的各界人士对三部委公开征求意见、“开门立法”的做法均给予肯定和支持。在积极建言献策的同时,一些金融消费者、法律界人士对于办法草案也存在一些疑问。

  该《办法》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银行服务收费管理有望完善。

  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以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商业银行总行(总公司)制定和调整,分支机构不得违反总行(总公司)的规定,自行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价格制定和调整时必须有统一的业务说明和宣传材料,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广东银行业协会一名资深律师对记者表示,要求银行收费“提前报告”和“明码标价”,反而从法律上为银行“高收费合法化”留下缺口。

  新闻链接

  新华社连续发文质问银行收费

  “明码标价”为收费开绿灯?

  律师董正伟指出,征求意见稿并不能解决社会公众长期质疑的银行收费乱象;所谓“报告”“明码标价”反而从法律上为银行收费开绿灯,为收费合法化提供依据。

  不该收费项目为何不明确?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