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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消费价格上涨4.5% 新涨价因素约1.5个百分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0日 02:52  人民网-人民日报
CPI走势图 CPI走势图

  本报北京2月9日电(记者朱剑红)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信息,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5%,环比上涨1.5%。据测算,在1月份4.5%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3.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5个百分点。从各类商品价格变动情况看,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0.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3.29个百分点;食品价格环比上涨4.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1.34个百分点。各方面的分析认为,由于“两节”集中在1月份,导致食品类价格的上涨成为CPI高于预期的主要推手。

  1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15个百分点。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环比上涨1.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2个百分点,主要是受节日影响旅游价格上涨6.7%所致。

  2012年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0.7%,环比下降0.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2.0%,环比下降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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