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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公布海鲜平均批发参考价格 标价不合规可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4日 06:07  新京报微博

  三亚公布海鲜平均批发价

  若发现海鲜排档不按最高销售价格标价,可投诉

  本报讯 (记者李媚玲)三亚市物价局2日公布三亚海鲜品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作为海鲜排档销售价格的计算依据,游客可根据公示价格计算出最高销售价格。若发现海鲜排档不按最高销售价格标价,可投诉。

  三亚市物价局2日公布了三亚海鲜品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作为海鲜排档销售价格的计算依据,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为:鱼类190%、螺贝类160%、虾类和蟹类均为90%。按照计算方法:海鲜销售最高价格=某海鲜品购进价格×(1+差价率),可计算出该海鲜品种的最高售价。

  三亚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海鲜排档必须明码标价。市民游客均可根据公示价格计算出最高销售价格。若发现海鲜排档不按最高销售价格标价,一旦出现超出上限的情况,即被视为牟取暴利行为,物价部门有权对这种行为作出处罚。按照规定,海鲜排档餐饮业经营者海鲜品的购进价格在不高于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10%的幅度内确定。

  以包子螺为例,按三亚市物价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批发价为26元/斤,若某海鲜排档进货价格为24元,则该店包子螺最高售价为:24/斤×(100%+160%)=62.4元/斤;若进货价格为40元/斤或不明确进货价格,则按最高进货价26元/斤×(100%+10%)=28.6元/斤计算,其最高售价为28.6元/斤×(100%+160%)=74.36元/斤。

  据海南媒体报道,对于按照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销售海鲜能否赚钱的问题,三亚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在对海鲜的最高销售价格进行规定时,物价部门已充分考虑到经营者的利益和消费者的接受能力。

  不过,有此前开过海鲜店的当地人表示,三亚店面一年的租金50万,再加上服务人员开支,如果不给司机导游回扣,就缺乏客源,经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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