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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新规对外籍人购房影响有限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 02:09  北京商报微博

  商报讯(记者 闫瑾)昨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2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对于提供给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外债需求,不予安排中长期外债额度。对于有些市场人士担心的“外籍人士在国内按揭购房可能受到限制”,相关专家表示,这一政策对外籍人士购房影响有限。

  《通知》中提到的中长期外债,是指签约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外债,如此一来外籍人士如果想在国内按揭购房,只能选用1年期以内的短期外债或者支付更高成数的首付款。

  不过,就当前住宅市场中,外籍人士购房主要为刚需群体。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2011年北京市二手房市场中外籍人士(包含华侨)二手房成交量比重很小,不足1%。而且外籍人士在贷款购房过程中多选择中资银行,占比约70%。而且外籍人士购房贷款需要提供涉外审批单以及在北京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其他的手续与中国人购房贷款手续一样,没有区别。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人士认为,该政策出台主要是加强对外资银行资金进出的管理,尤其是对于外资热钱的监控。在宏观调控、信贷紧缩的大背景下,国家除了对本币贷款进行控制之外,也需要对银行的外币贷款额度进行调控。对中外资银行的外债额度及外债额度中中长期和短期分别进行调控,本身也是出于控制外币贷款资金来源的目的。

  此外,《通知》还表示,外资银行可在年内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调整增加中长期外债额度一次。外资银行从境外借入1年期以上人民币资金,纳入中长期外债额度管理(填表时折算为美元)。外资银行借入的1年期本外币外债总和,不得超过中长期外债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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