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国内财经 > 正文
【《财经》综合报道】 据上海证券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发文要求,对于提供给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外债需求,不予安排中长期外债额度。
这份名为《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2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外资银行从境外借入1年期以上人民币资金,纳入中长期外债额度管理(填表时折算为美元)。外资银行借入的1年期本外币外债总和,不得超过中长期外债额度。
业内人士分析,这将使得外籍人士可用于住房按揭贷款的资金来源有所减少,因此对外籍人士按揭购房形成限制。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