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谢旭人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财政各项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是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的重大决策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措施,加强与货币、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呈现增长较快、价格趋稳、效益较好、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
2012年,我国经济运行的基本面是好的,进一步发展具备不少有利条件。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国内需求潜力巨大;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活力迸发;财政金融运行稳健,调控回旋余地较大。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一是经济增长存在下行压力。受外需明显减弱影响,出口面临的困难加大。刺激消费的政策效应逐步减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消费增速稳中趋缓,新的经济增长点需加速形成。二是经济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在“八连增”的基础上保持稳定增长难度较大。“两高”行业扩张依然偏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科技创新仍面临制约。能源资源和环境约束问题日趋尖锐,节能减排形势更趋严峻。三是推动物价上涨的因素仍然较多。2012年需求拉动和2011年价格翘尾的影响虽会有所减弱,但劳动用工、节能环保等成本上升趋势短期内不会改变,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和国内部分农产品供给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部分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亟待理顺,加上全球流动性仍比较宽松,物价上涨的压力较大。此外,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局面更加复杂,经济金融领域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
总的看,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但面临的形势将更为复杂严峻。在这一大背景下,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继续发挥财政政策的支持作用。同时,“十二五”规划中有些重大项目需要开工,已经开工的项目要保在建、保工期,保障改善民生、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重点领域改革等都需要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近几年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过程中,始终注重通过加强财政管理控制和防范风险,目前我国的赤字率和债务负担率还处在安全的区间。综合分析,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既有必要,也有可能。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结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2012年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推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环保、文化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关键是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更好地结合起来,继续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既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
一是着力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预研、预判、预测,深入分析经济发展和运行趋势变化,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准确把握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大力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与此同时,把加强经济调节与增强发展后劲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发挥财政政策目标定位准、针对性强、作用直接有效的优势,在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把改善民生摆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而为,量力而行。更好地发挥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着力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增加就业。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并根据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和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努力支持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协调联动、积极稳妥的原则,完善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深化财政体制、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
四是着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和责任观念,针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内涵
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和引导居民消费。降低部分进口商品关税,增加能源资源产品、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的各项政策,实施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实施支持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对蔬菜的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落实好其他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公路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促进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报酬。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相关财税政策措施,促进增加农民收入。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收入。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为城乡居民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努力保障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增加主要农副产品供应。推进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办法试点。加强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和投放,做好生活必需商品、重要原材料进口。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的补助政策。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保持合理的中央财政基建投资规模,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新疆、西藏以及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优先保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防止重复建设。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民生投入,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更有力地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一是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扎实落实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三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加快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四是建立稳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渠道和运行机制,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支持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新就业职工、农民工住房困难。五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大力支持强化农田水利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着力支持现代种植业发展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稳产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繁荣。六是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重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利用直播卫星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以及支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在加大民生投入的同时,严格控制公务购车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各种论坛、研讨会、庆典等活动,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科技投入,优化科技支出结构,保障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建立科技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推广节能产品。加快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体系。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国家确定的全部牧业半牧业县。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提高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
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的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来源:求是 作者:财政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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