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9月6日电(记者魏宗凯、高少华)5日晚间,京东商城(微博)对“8·15电商价格战”中的行为公开致歉,并表示将“以此为戒,深刻反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有关人士表示,初步查明京东、苏宁、国美三家公司及其旗下网上商城涉嫌价格欺诈。尽管这场轰轰烈烈的电商大战最后以闹剧收场,但留给业界讨论的话题仍在继续:如何惩治大公司的小贩行为?
迟来的道歉
早在8月14日京东商城率先挑起价格战,宣布“大家电三年内零毛利,价格比连锁店便宜10%以上”的时候,业界就对其进行质疑,恐其空有噱头,难免欺诈消费者。而作为竞争对手的苏宁电器(微博)、国美电器(微博)等没有站出来揭露其可能的欺诈行为,反而配合京东商城将这一出闹剧演下去,个中缘由心知肚明。
在有关部门的查处下,京东商城公开致歉——尽管这是一封迟来的致歉信,且通过一个只有几百粉丝的微博账号进行发布,而另外两家电商依然“金口难开”,丝毫没有对消费者的歉意。
有网友质问:高调进行价格战,低调进行道歉,企业诚信何在?
苏宁电器集团副董事长孙为民(微博)表示,苏宁集团在针对内部进行检查后发现,在近期的电商价格战中存在一些操作不够规范的地方,他同时表明,自己支持有关部门对电商价格战进行调查。
“本以为此次价格战会是创新的电商模式替代传统商务模式的一种升级换代,最终却失望地发现其实只是一次商业宣传战。”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表示。
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后初步认定,京东商城等三家电商存在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三大问题:一是促销价高于原价。二是未完全履行价格承诺。比如某电商承诺其大家电比另外一个电商要低,甚至说要低百分之多少,但经过检查,发现不可能完全做到;一家电商“零毛利”的承诺也未履行,部分商品存在非零毛利的现象。三是有的电商拿自己独有的商品参加比价活动,比如订制机、包销机、新产品试销等,这些产品是别的电商没有的,拿别人没有的商品进行比价,显然不妥当。
逼出来的小贩行径
循环往复的比价竞争,谁都无法保证最低价,为什么商家敢如此承诺?
海信(微博)集团一位白色家电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早期苏宁、国美等家电连锁企业打价格战时,就已出现类似行为,都承诺自己是市场最低价,但消费者比价比较麻烦,很难核实。后来各方在纸质媒体上刊登广告明码标价,使得比价相对容易一些。现在网上销售,价格一目了然,更有比价网站通过技术手段使得比价更为简便。但最惨的是供应商,因为价格战的损失最后往往要供应商来承担。
“现在供应商都是提供‘错位’产品,即给每家商家供货都不一样,外观不一样,或者细节上不一样,至少在型号上不能一样。”一家彩电企业上海销售公司经理称,这样商家很难落实给谁的供应价格低,也不违反合同中“不高于市场价”的约定。“我们企业在行业内算是数一数二的,但也被逼得像小贩一样不得不这样做。”
事实上,电商“价格战”“口水战”已经爆发多次,“约架”也变成了“群殴”。一位电商企业高管告诉记者,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电商如果不制造概念、不打口水战,那么可能只有死路一条。苏宁易购(微博)一位负责人也坦言,要想壮大规模,除了价格战没有其他办法更能吸引消费者。
市场监管应尽早介入
部分网友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尽早介入调查,及时制止欺诈行为或者监督各方规范运作。
2010年修订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然而,对于网购这样一个发展迅速的大市场,监管部门无法及时监管,或者监管很难到位,自然处罚也就很难落实。
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所主任徐士英表示,没有规范的恶性竞争会破坏市场秩序,给产业带来负面作用。电子商务完全可以从价格战提升到品质、核心竞争力之战。对电商企业来说,竞争力应该更多体现在品质、质量、技术、个性化设计、营销模式等方面。
“在互联网经济领域,我们还没有形成完善且有效的法律体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主任杨坚争称,应从战略高度认识互联网经济立法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迫切性,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网络市场法制建设步伐,促进互联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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