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商战,人们脑海中,常会浮现“波诡云谲”四个字。
一般打法,都在台面之上。专攻下三路的,我也听闻过。比如曾经赫赫有名的A公司,对拥有更强研发能力的B公司,简直达到寝食难安的地步。曾买通监管单位头目,制造假案,将B公司高管送入大牢。后经B公司多年奔走呼号,又有希望革A公司命的C公司助力,终于拨乱反正。监管头目远逃南非被引渡回国,A公司高管锒铛入狱,A公司也如长河浪花、杳然无声。
我原以为这已是绝佳的小说题材,但看完三一重工[微博]与中联重科之争,深感后者才堪称“大片”。更有商界人士对记者直言,其耸人听闻之感,犹如阅读“王立军大起底”,这究竟是商道,还是黑道?
身为同一片现代工业热土上结出的两颗硕果,三一重工[微博]与中联重科,有太多相似之处:两家企业的诞生,只相差两年;两家掌门人的年龄,仅相差一岁。同城、同行业,同为翘楚,产品重合度高,连重要的经济数据都非常接近。但他们的气质又是那样的迥然不同。前者张扬,后者内敛;前者草根,后者出身名门。
很可惜的是,他们没有成为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而是在多年的恩怨交织下,结为一对冤家甚至仇家。在超级景气的周期中,中国城市化建设热火朝天。由于蛋糕足够大,为夺食而产生的龃龉,并未被上升到仇恨的高度,更不妨碍它们双双跻身全球工程机械10强。然而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整个工程机械行业急剧降温。直到目前为止,全球需求依然不振,国内房地产调控也未见放松。冬天来了,厮杀也变得格外残酷:间谍、绑架、诽谤、构陷、设局、行贿、公权私用……在公开报道中,我们看到的满是黑色与罪恶,节操碎了一地。更严重的在于,连这些是真是假都还未弄清楚,口水就已经满天飞。唯一看不到的,就是裁判的身影,与商战的底线。让我们先来盘点一下,这些“同行恐怖主义”。
行贿门
2011年4月19日,一篇以“离职员工”的名义所发的帖子,大晒三一重工以“业务费”和“春节公关费”为名义涉嫌行贿近600万元,一时疯传。此后三一重工声称因此梦碎香港上市。三一集团多位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行贿门”就是中联重科一手炮制的。
其实在茅台塑化剂事件中,人们对于“水晶皇”的真实身份就有多种猜测。在行贿门中也是如此,发帖者既有可能为竞争对手,也无法排除是内部员工,或者股市操盘手等。比如三一重工股价,一日蒸发60亿元后,第二天便放量大涨。
此事虽经报案,但不了了之。司法系统三缄其口,各大媒体也未继续追踪。“行贿门”真相如何,至今仍是扑朔迷离。
间谍门
商业丛林中间谍泛滥。摩托罗拉[微博]的情报部门,就是1982年由美国中央情报局一个退役老手组建起来的。克氏兄弟曾雇人驾驶飞机,偷拍杜邦还没加顶的新厂房;日立偷过IBM[微博]的技术,宝洁曾狂翻联合利华扔出的“垃圾”……
但这些“单线程”手段,在三一与中联的“谍中谍”面前,黯然失色。
“间谍门”是两家企业矛盾全面爆发的导火索。
2012年11月13日,有网帖曝料,三一重工市场部多位情报人员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并有员工被刑拘。
该帖内容源自中联重科发布在内部系统上的资料,显示三一重工曾设立新洛普咨询公司,非法窃取中联重科等34家同行企业的商业秘密;三一重工雇佣黑客组织攻击中联重科OA系统,窃取中联重科商业秘密;在本校高校毕业生中发展商业间谍,经培训后指使他们参加中联重科校园招聘(网帖中所述三一被刑拘员工黄镜明正是其中之一)。由于所有员工都可以看到这份资料,如何流出,未有定论。
身陷漩涡的三一重工,将“新洛普咨询公司”归咎为“中联的圈套”。副总裁梁林河向媒体声称,2009年一位市场部副部长建议他在三一重工外部单独设立信息搜集部门,购买摄像机等微型监控设备,设备购回的第二天,就被警方搜获。后来三一重工在公安调查材料上看到该市场部副部长竟拥有中联重科的集体户口,对此,中联重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予以断然否认。
这个故事跌宕起伏、曲折离奇,被人们津津乐道。但相信非常之事,必需非常之理由。至今记者还未看到确凿的证据。
对于黄镜明一案,三一重工质疑两名涉案人员被抓地点均在长沙市,已超出了汉寿县公安局的管辖范围,并向媒体透露中联重科董事长詹纯新祖籍即汉寿,怀疑有人做局。清楚内情的警方则和媒体玩起了躲猫猫,任由外界揣测,客观上造成了此事件持续发酵。直到11月27日,汉寿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才公开回应:由于案件发生地处于中联重科汉寿工业园,汉寿警方来办理此案,不存在超出管辖范围的问题。此后,该案也没有了下文。
迁都门
就在“间谍门”议论纷纷之时,三一突然高调宣布由长沙“迁都”北京,成功转移了公众视线,“为了规避恶性竞争”的说法,更吊足了大众的胃口,将矛头直指中联重科。
梁稳根本人,则进一步通过媒体抛出了“恨别长沙”的长篇内心独白,历数多年来,在有组织的不实举报、谣言和负面报道冲击中“步步惊心”,儿子更遭遇“绑架门”——这里虽未指明是中联重科所为,但容易令人多想。
中联重科义愤填膺,斥责这份“内心独白”无中生有、颠倒黑白。只可惜公众根本无法拥有一双慧眼,去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
探究“商战之规”
专访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滕斌圣教授
某种情况下,法律环境的缺失,逼着大家只能采用“街头文化”,闹大之后逼着政府来干预。
《新民周刊》:近年来企业商战愈演愈烈,三一和中联各执一词,复星与SOHO中国的争端也在持续发酵。您觉得这是不是一种趋势?
滕斌圣:在中国,企业竞争的烈度一直在往上走,白热化的态势比较明显。之前空白的地带比较多,企业可以靠挖掘新机会而获得发展。现在这种机会已经越来越少,很多行业已经固化,增幅下降。当新的客户增长变少,就只能从对手那里抢夺已有的客户,企业不得不面对面进行白刃战。
不过商战有它的阶段性。行业分散度高,或者整合度很高,商战一般不会太激烈。往往在由松散到集中的过程中,商战会特别残酷。
《新民周刊》:深受不正当竞争戕害的企业,为何不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滕斌圣:中国企业总体而言,不愿意走法律这条路。我们国家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环境很不健全。各地对法律的理解和拿捏本来就不一样,又有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如果企业不是很了解当地的法律尺寸,一般懒得去摸索这条路,往往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如果两家都是当地企业,那就看谁的公关能力或者与有关方面更能够协调。企业会认为诉诸法律,往往耗时、费力。最后的结果,要么不了了之,要么惩罚很轻,或者法院判了执行不了,不值得投入时间。久而久之,这便形成了一个路径依赖。
国外也存在不正当竞争。微软[微博]当年为了把网景打败,采用了捆绑销售的方法,要不是它的法律能力特别强,美国政府都要把微软拆成两家,当然最后美国政府也没有成功。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国外政府在不正当竞争这种问题上比较积极。但再积极,也是用正常的法律手段。官司打不赢,政府也没有办法。这样就让大家对法律非常尊重。我们离法治社会还有距离,这是很多问题的根源。
《新民周刊》:如果不依法竞争,对企业自身和整个市场生态,会带来怎样的伤害?
滕斌圣:当某些企业采取了一些手段,没有得到任何追究,久而久之,就演变为一种风气。最大的危害就是心态会变坏。大家觉得最重要的不是练自己的内功,而是去搅乱别人。窝里斗很厉害,到国际市场上就一筹莫展了,到处挨打。
而且你可以这么做,对手也会用相似的方法回击。如果是领先企业去这么做,很快就会把行业整体水准拉下一个档次。
有一家我比较熟悉的公司,在竞标的时候,对手往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几次以后,它们也就学会了,在做的过程中再想办法把这个成本补回来,无非就是降低质量、降低服务。这是一个产业链的概念,不管哪一个环节出问题,最终总是要消费者埋单。奶粉行业就是前车之鉴。
《新民周刊》:恶性竞争,是否会毁掉中国企业的市场形象,让中国企业的国际化之路举步维艰?
滕斌圣:是这样,不过中国企业的形象,已经有些堪忧。有句话,中国企业做什么,什么就被做死。所以国外企业现在最怕的就是核心技术落到中国人手里。这次萨博卖给北汽,通用设置了很多障碍,就是因为它们觉得中国公司有低成本运作的能力和无所不用其极的勇气,如果再加上一些核心技术,会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组合。
当然中海油成功收购了加拿大能源企业,说明西方国家也不是铁板一块,但这种成功案例能否持续,值得考虑。
《新民周刊》:企业恶斗,会对整个社会造成怎样的不良影响?
滕斌圣:现在商业在整个经济社会中占的比重和影响力越来越大。如果大家在商业行为中不择手段,在生活中其他方面也会变得唯利是图,这对于整个社会是一种毒害。
柏杨以前说,中国社会是一个大染缸。王立军大概觉得自己是被迫的,用他的话说是“以黑制黑”,不少企业也是这么在想,如果大家做事情都不按规则,他何必要成为规则的牺牲品?但长远来看,如果大家都没有了底线,这个社会上公义就没有人关注了。
《新民周刊》:为什么现在企业打商战,倾向于动用网络、媒体的力量,渲染得轰轰烈烈,尽人皆知?
滕斌圣:如果闹得不大,政府就不会迫切地解决这个问题。对有些企业来说,要弄就索性把事情弄大,变成群体性事件,有的时候反而会更有利。比如说3Q大战,搞得几百万人在网上吐槽抱怨;马云[微博]要抬高淘宝商城的门槛,那些开网店的跑到香港示威游行。
企业这样,公众也是这样。某种情况下,法律环境的缺失,逼着大家只能采用“街头文化”,闹大之后逼着政府来干预。
对政府来说,有很多事情要管,一般认为不正当竞争不是群体性事件,优先级排在很后面。我们要意识到,这是一个多米诺骨牌,看似商业行为,很快会波及到越来越多的领域,把整个社会的气氛和文化破坏。
呼吁“法律之锤”
专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
企业的问题要最终获得解决,还得回归法律的轨道。
《新民周刊》:为何企业在争端中,往往热衷于隔空喊话,不愿诉诸法律?
刘俊海:企业不愿诉诸法律的原因很多。一是一些企业家法制观念淡漠,还没有养成通过诉讼在理性文明法治的轨道上化解纠纷的自觉习惯。很多企业和企业家赚第一桶金时利用了法律的漏洞和监管的真空地带,社会公众当时也没有今天如此强大的话语权。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家没有在灵魂深处树立对法治的敬畏和信仰。二是一些企业对司法公正缺乏应有的信心,害怕打官司,误以为不向那个法官行贿就赢不了官司。第三是一些企业在抱怨其他企业侵害自己权益的同时也有软肋和难言之隐,因此只能互相指责,实际上五十步笑一百步。
打口水官司、笔墨官司则是近年来一些企业家的惯用思维。这种策略可以吸引公众的眼球,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这就相当于免费广告,双方都是赢家。此种做法还可以给司法机关施压、引起领导和社会的重视,将来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他们也会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但是,企业的问题要最终获得解决,还得回归法律的轨道。
《新民周刊》:前不久三一宣布要在美国起诉奥巴马,但在国内却执行“双重标准”,更喜欢诉诸媒体。
刘俊海:三一即使在美国采取诉讼方式,但问题的根源追根溯源还在于收购美国风能公司之前法律风险控制观念的淡漠和法律风险意识的缺失,以及法律顾问团队水平的参差不齐。我认为,三一在签订并购合同、向美国公司原来的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之前,应事先主动向美国国防部和外资审查委员会(CFIUS)通报其购买的风力发电官司邻近美国军事基地,并征求美国国防部的意见。若美国国防部和美国外资审查委员会反对该并购项目,三一完全可以换一个地点购买风能发电公司项目。遗憾的是,三一公司一直瞒着人家,最终还是被美国国防部和CFIUS发现了。
《新民周刊》:打口水官司,与打法律官司,有哪些本质区别?
刘俊海:首先,司法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轨道上进行,公允地保护双方当事人举证的权利、质证的权利、辩论权和上诉权等等。如果打口水官司,这就说不清楚了。
第二,打口水官司的目的往往在于煽情,更多地诉诸大众情感,朴素的公平观念、道德观念。如果回归法治轨道,当事人就需要更多地诉诸理性的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程序。这就需要还原本案争议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找到正确的法律条文,理顺当事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用诉讼程序解决法律纠纷要遵守审限的要求。换言之,诉讼进行到一定期限后,就要有一个了断。而口水官司一打可以好几年都没有结果。
《新民周刊》:在三一和中联之间的多次争端中,都涉及到案件不了了之的问题。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刘俊海:案件办理慢原因很多。有可能属于两家企业自身的问题(如故意拖延诉讼程序),也有可能归咎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效率低下。我认为,人民法院对各类案件都应切实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快执行。案件长期不了了之,一是对双方当事人不负责任。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无法了断,孰是孰非断定不清,就会直接影响两家企业未来的发展。二是对社会不负责任。两个企业互相攻击的乱象很容易把公众蒙在鼓里。要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法院就必须尽快了断当事人之间的恩怨,一锤定音,向公众传达明确的法治信号。
《新民周刊》:这两家企业,应该如何竞争?
刘俊海:概括起来就是,希望企业把“一心二性三品四商”作为他们2013年的全新竞争理念。
“一心”强调对社会、用户要有感恩的心态。两家企业都是上市公司。两家企业斗来斗去,股民不知道谁的股价、业绩会好,人心惶惶。用户也担心产品质量会不会出问题,万一企业垮了,售后服务会不会没保证。企业对竞争对手也要感恩。没有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自己就不会强大。
“二性”既要强调企业的营利性,还要强调企业的社会性。
“三品”包括产品、企品与人品等三个内容。企业之间的竞争要比产品质量,比企业品质、比企业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专业水准、道德操守和内涵修养。正如习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所言,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企业不仅要守法经营,还要做受人尊重的企业家。梁稳根在十八大期间曾说“共产党员找的老婆更漂亮”,如此“雷人雷语”就很不恰当。
“四商”强调提高企业的智商、情商、法商、德商,切实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与伦理意识。
如果还是按照你死我活的竞争逻辑,即使三一“迁都”,两家企业仍处于同一个市场舞台上,而且违背商业伦理和法律的不正当竞争还会不断升级。到那时,可能更悲惨的故事还会发生,我决不是危言耸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