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 V. Percival(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律学教授,环境法项目主任)
陈周/译 张兢兢/校
■我们应从“我们的法律基础设施已经使这样浩劫成为不可能”的幻觉中清醒过来。
■BP忽略了大量关键性的安全预防措施,却并没有触犯任何现存的法律法规。
■大石油公司漏油应急反应计划中有许多致命的缺陷,而且这些计划乃至缺陷几乎完全相同。
墨西哥湾四散的油污日渐消弭,但这场美国历史上最大环境浩劫留下的反思,却远未到终点。
美国环境法学权威、马里兰大学法律学教授Robert V. Percival为本报最新撰文,披露了鲜为人知的真相,石油巨头们千疮百孔的环保计划,政客们被利益集团左右的失误行径,号称最完善环境法规的刻意留白,这些都促使了BP公司成为最终,也是最大的埋单者。
2010年4月20日晚爆发的BP漏油事故至今已经三月有余,这场事故在最初的各方忽视下,酝酿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环境浩劫。
虽然英国石油公司几番努力,终于盖住了往外喷泻的石油,但是刚刚发生在中国北方海港城市大连的输油管爆炸事件亦提醒世界,这类损害性事故可能发生在石油生产的任何一个环节。
1970年的首个地球日刺激了美国国会实施全面立法来保护环境,一个全国环境部门——美国联邦环保署创建了。立法至今,成功地减少了污染,拯救了成千上万的生命,保护了敏感生态系统。几十年来,这些法律被加强,并且增加了对违法者的惩罚。
不过,美国曾屡受高度评价的环境法规还是没有阻止这场石油泄漏灾难的发生。为什么会这样?成千上万美国人都在问这个问题。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能完全了解事件的全貌,但是已披露的信息足以令人震惊,让我们从“我们的法律基础设施已经使这样浩劫成为不可能”的幻觉中清醒过来。同样,这次事故对于正在提高环境标准和改善法律执行的中国也有重要教育意义。
石油污染法案的缺失
1989年3月发生在阿拉斯加的埃克森·瓦尔迪兹号漏油事件促使美国国会改革管理石油污染的法律,第二年通过了《石油污染法案》。因为事故原因是油轮碰上了一块礁石,法案着重于防止油轮泄漏,例如要求在美国水域中运作的所有油轮都要有双重船身。
但是这样的法案,对于深海钻井点的石油泄漏作用甚少。事实上,《石油污染法案》规定了赔偿限额:海上钻井点的所有者支付的赔偿不超过7500万美元。但如果泄漏是由于公司的大意疏忽所引起的,这项赔款限额则不适用。
现在,BP已经花费了40亿美元来清理石油泄漏。但是它最终要承担的责任可能要更高,根据石油泄漏的数量,BP将可能面临超过20亿美元的民事罚款。因为法律规定,对于石油泄漏的罚款按桶计算:每一桶的泄漏量科以1100美元的罚款;但是如果是严重疏忽导致的泄漏,这项罚款增至每桶4300美元。有证据表明BP公司的确存在这样的疏忽大意。这恐怕也是BP为什么主动放弃了7500万美元的赔偿限额的主张,同意设立200亿的赔偿基金。
石油巨头们的罪与罚
6月,美国国会调查发现“在悲剧发生之前,BP已经忽略了大量关键性的安全预防措施。BP选择的油井设计只有一个阻止危险气流的障碍,而不是有多个障碍的更好设计;BP忽略了它的承建商的忠告,选择了被预言会失败的油井水泥封堵法;BP没有进行一个关键的水泥测试;BP没有充分地流通井内流体;BP在爆炸前没有在井口安装一台关键设备。但即便如此,令人惊奇的是,他们并没有触犯任何现存的法律法规。
例如,挪威政府要求,深海钻井公司在开井之前应打减压井以安装声发射防喷器,美国公司为了省钱则说服政府管理者不要求采用这些措施。据报道由于电池用完,在深海地平线使用的不够精密的防喷器无法工作。而泄漏之后才开始打减压井则导致石油从海底涌出长达几个月。
其他石油公司公开批评BP为了省时省钱而采取不安全的钻井措施,不符合最佳的产业安全准则。但这些批评者也承认他们自己的公司也没有做好处理墨西哥海湾漏油事故的准备。美国国会的调查也披露出,大石油公司漏油应急反应计划中有许多致命的缺陷,而且这些公司的计划乃至缺陷几乎完全相同。
他们的某一计划提到保护海象,但海象从未存在于墨西哥湾。某一计划里提到的一位在石油泄漏后负责指挥的核心专家已经死了五年,可是他的名字还在相应网页上。埃克森美孚公司的反应计划有40页谈论在泄漏事故后如何对付媒体,而只有5页讨论如何保护自然资源,9页谈及泄漏物清理。
被利益集团说服的政府
所有在美国水域中进行石油开采的公司必须从联邦政府获得的一份许可证。法律要求联邦政府机关必须谨慎地考虑环境效应。尽管如此,在对相应环境影响缺乏科学分析的情况下,许多许可证还是被发出去了。相当部分的石油公司说服了政府,钻井漏油事故的可能性太小以至于不能做进一步的分析,尽管大型井喷事故在过去几十年里以平均每十五个月一次的频率在密集发生。
前总统乔治·布什进入政界前曾是石油行业的管理人员,他当政后,在未仔细进行环境影响分析的情况下大幅拓展海上石油开采。2009 年4月联邦法院裁定布什政府的这一计划是非法的,法院认定布什政府只依赖近海海岸线环境影响的评估报告,没有对离岸钻井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仔细的环境评估。奥巴马政府当政才三个月,却也没有吸取教训,重新考虑在墨西哥湾深海石油开采的做法,而是敷衍地采用额外环境分析的方法,从法院获得批准,继续允许深海开采。这项分析轻率地指出即使泄漏发生,流量也是每日4600 桶,仅为BP事故实际泄漏量的十分之一。
奥巴马政府试图通过扩展离岸石油开采来讨好保守主义者,以吸引两党支持他气候变化立法的决定,这使得环保主义者大失所望。BP事件显示出深海石油开采比以前认为的更加危险,应该更谨慎。奥巴马政府于是尝试对钻井活动实行六个月的暂停,但是一个地方法院阻拦了这项动议,因为法官不相信政府摆出了足够的证据,证明风险不仅存在于BP公司也扩展到其他石油生产者身上。
中国可以吸取的警示
中国可以从BP事件中吸取怎样的经验教训?首先,一定要让让公众了解真相是怎样,政府是怎样反应,这也是中国政府在2005年松花江苯泄漏事件中的经验教训。BP最初估计泄漏量是每天5000桶。但是,当他们被迫放出海底实况录像时,专家很快计算出泄漏量竟在每天35000和60000桶之间。现在美国公众可以每天通过直播看到泄漏的流量和堵漏的措施,民意的力量可以给政府和BP公司压力。
其次,这次事故也显示出当石油公司进行高危险的活动,建立额外预警措施的重要性。考虑到这种泄漏的可怕后果,应该像挪威那样,在防御上多线并行,阻止井喷。
第三,BP事件显示出采取严肃的环境影响评估和紧急应对计划的重要性。剪切和粘贴以前的应急计划只能满足程序要求,但对实际防止或应对潜在灾难的价值很小。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依靠石油公司保证清理的责任。
最后,BP事件和在中国大连发生的输油管爆炸事件,都应该引起对于减少矿物燃料的依赖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高度关注。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促使石油公司在更遥远更边缘的地方探索石油储备,也使环境损害的风险急剧增加。不管在中国还是美国,整个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应向更有效的可再生能源转向,可以减少由石油泄漏和气候变化两方面带来的环境灾难的风险。
BP公司将面临着巨大的惩罚:可能超过200亿美元的民事罚款、刑事指控、已经同意支付的200亿美元的巨额赔偿,这无疑会使得整个石油行业更加谨慎。联邦政府正暂停批准深海采油,直至这类开采活动能被证明不存在灾难性的环境风险,亦将会有规制石油泄漏可能性的新法规的出现。
BP事件也促使公众日益关注美国政府通过高额补贴来刺激国内开采的武断做法。讽刺的是,1995年通过的一部法律免除了石油公司进行深海石油开采须付给政府的特许权使用费,这实际上鼓励了他们追求更加危险的开采活动。虽然石油公司依然是强大的政治力量,但经此一役,国会也许会减少石油公司的税收优惠,增加他们在石油泄漏事故发生后的责任限额。
很显然,BP事件让奥巴马政府试图以默许扩张石油开采来赢得两党支持总量管制立法的努力突然停止,但是泄漏事故也意外形成了公众对可再生能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立法的更广大的支持。一直以来,几乎所有的环境灾难都带动了环境立法的进步,也期望BP事件最终会将引导我们在环境法方面的增强和改善。同时BP事件亦提醒中国应有预防性地规制石油产业的活动,以避免类似灾难在中国的发生。
(本文有删节,小标题为编者所加,本文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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