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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质疑的8家公司之八 上海倒楼有罪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9日 17:42  《竞争力》

  一栋大楼的倒覆,不亚于一场地震,虽未达到8 级,但已经震动四海,形成一个串强烈的冲击波。继“楼脆脆”之后,“楼歪歪”、“楼裂裂”、“楼断断”等问题楼相继上演,成为2009 年一道相当噎人的风景。

  这栋“领倒”的大楼就是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莲花河畔小区的一幢在建13 层楼房。

  这一事件的影响绝不止于2009 年的冲击,可能值得写入中国的房地产史。

  事发当日,参与发布的网络媒体就有635 家(该数字不包括外媒),而平面媒体、广播电视、论坛等的数量则已然不得而知。

  至今,搜索有关“楼脆脆”的信息,仍是惊人的数字:百度里仍有197 万条。

  第一击:离奇之倒

  2009 年6 月27 日早5 点37 分,莲花河畔景苑7 号楼以仰卧的姿态整体倒下。

  上海东方网在9 :07 以最快速度报道了该事件,并发布现场照片。接下来是新华网、新民网,天涯论坛在10 点58 分也出现了一组被戏称为“热气腾腾”的照片,其中一张内容为死者被抬出的情景,纠正了部分媒体最早关于无人员伤亡的判断。

  各类媒体第一时间的现场报道,使这座倒下的大楼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正是大量现场照片,引来了各方质疑:大楼是整体倒覆,倒下后楼体并无大的变形或毁坏,“甚至玻璃都没有碎几块”,而楼基管桩则像被剪断一样齐刷刷露在外面。

  一栋大楼就像被风吹倒的大树一样连根拔起,四座皆惊。很快有网友联系广西梧州的“楼坚强”,将这栋大楼戏谑为“楼脆弱”,后又昵称为“楼脆脆”。

  长久以来对于房地产商的怨恨由这一导火索引燃。网友们由最初调侃为“天下第九大奇迹”到后来发展为对地产开发商的谩骂,少数几个人发出倒覆楼体无损说明质量没有问题的声音,也被“你是奸商同谋”的质疑迅速掩盖,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这栋大楼的倒塌,就是黑心商人偷工减料的结果。

  相对于论坛、博客等新媒体猜测倒楼原因的大胆与多样,传统媒体则相对保守,总结出的原因可概括为三个:地基过浅、地下工程在建、受河流冲刷影响。

  第二击:聚焦开发商

  在最早公布出的现场影像中,清晰地反映了楼况信息:“

  工程名称:莲花河畔家园工程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罗阳路莲花南路

  建设单位:上海市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当代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上海光启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

  工期:2007 年9 月~2008 年9 月”

  或许出于出现问题后“刨根问底查族谱”的思维惯性,事发不到两小时内,新民网即发布短消息揭了开发商的老底:“该楼盘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持有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当日下午4 时,进而补充内容,指出开发商资质已过期:“资质发证日为2000 年10 月1 日,有效期至2004年12 月31 日。”

  对于开发商资质的质疑,再次引起了其他媒体的大量转载,然而真正激怒公众的,是6 月28 号新华网公布的一组数字:“‘莲花河畔景苑’项目土地梅陇镇26 号地块……中标价格4600 万元。以这一成交价格计算,土地楼面价格不到604 元/ 平方米,而网上信息显示,该楼盘的成交均价目前在1.6 万元/ 平方米,楼面地价仅占到目前房价的4.2%。”莲花河畔景苑住宅建筑面积约6.6 万平方米,均价一万六,也就是说一个注册资金800万的“三级”小公司,手里玩弄着10 个多亿的资金。如此大的利润空间,却依然没有逃脱倒楼的命运。这样一组数字,重重地给开发商扣上了“唯利是图”的帽子。

  至6 月29 日,新民网发布消息:“经过有关部门调查,莲花河畔景苑的开发商是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资质证书尚在有效期内。”7月1 日,新华网更正梅都注册资金为“截至3 月31 日,梅都房产注册资金为1800 万,净资产2200 余万元”。

  虽然权威媒体出面澄清,但在当时大众满眼质疑的情况下,这些更正并没能平息日益增长的讽刺与愤怒。

  在世博会预热期发生的这一事件,让上海市政府不得不绷起十二分的神经:第一时间控制了9 名相关责任人并冻结开发商账面资金,疏散周边楼宇群众并发放抚恤金,最大程度排除次发险情,迅速组织专家查找事故原因并及时对外发布最新进展,副市长现场亲自指挥并接待来访业主,安排媒体现场采访等,这样一种开放、主动的姿态,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事态的恶化。

  第三击:监理使奸

  6 月30 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上海倒塌在建住宅楼莲花河畔曾获表彰》的快讯,文章采访了莲花河畔景苑工程监理方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是现今可查最早的一篇事故相关人员正面回应报道。

  虽然此文可称有礼有节,但面对网友以及舆论信任的崩陷,文章显得如此有气无力,在论坛被转载后,遭到骂声一片,有人说这就像小偷说自己不是贼,有人说这是监理单位推脱责任的说辞,有人干脆质疑评选的流程,鲜有人再保持客观。

  一篇正面报道,反而成为一个巨大的讽刺。

  第四击:刨根开发商

  不过,对监理和《中国青年报》的“讽刺”迅速沉沦,并非事情出现转机,而是另外一个内幕的爆出,往舆论的怒火上又添了一桶油。6 月29 日中午12 点20 分,搜房网莲花河畔业主论坛某“过客”网友公布了一份名单,题为《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名称》,其中详细罗列了梅都公司股东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入股金额。

  正是这些股东的工作单位引起了轩然大波。根据这份名单所列,梅都24 位股东中,有20 位在政府机关供职。在名单下方,作者特意注明部分重要股东官职:“阙敬德,闵行区梅陇镇镇长助理、梅陇镇征地所所长;张锦梁,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唐学诚,梅陇镇征地所副所长;沈建忠,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副司长(正司级)……”

  人肉搜索再一次表现了它无以伦比的威力,中国网民浩瀚而壮阔的互动战争再一次取得显著效果。而这一次爆料,更是挂上了“官商勾结”的敏感词汇,此帖一出,迅速引发各大论坛转载,继而是媒体跟上。

  媒体记者查阅了诸多资料后,发现正如网友所言,此二十位股东姓名确实在政府网站上出现,尤以梅都第二大股东阚敬德为甚,其为法人代表的九家企业均系镇政府或征地服务所投资企业。但由于最初官方对此并无回应,各公开媒体谨慎起见,统一口径为“股东与政府在职人员同名”,“同名门”由此发端。

  一时间,“红顶商人”成为媒体各版块各栏目的高频用词。上海市政府对于“同名门”的态度相对保守,7月1 日以前,对外均称“正在排除险情,追查原因,对此尚无暇关注”,至7 月2 日,方有梅陇镇某政府官员出面澄清:“阚敬德等不是政府公务员,镇长助理只是虚衔。”

  当然,“非公务员”的解释是无法被愤怒的业主和网友所接受的。知名律师杜跃平对此评价说:“不管他是事业单位编制还是公务员编制,作为梅陇镇征用土地服务人员,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的总经理,他代表的是政府行为,譬如征地拆迁。”

  愤怒归愤怒,质疑终无解。此一波虽未平,更大的浪头逼近。

  第五击:倒楼原因

  2009 年7 月3 日上午11 :15,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楼房北侧在短期内堆土高达10米,南侧正在开挖4.6 米深的地下车库基坑,两侧压力差导致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

  此结果一经公布,“压力差”一词火速走红网络。民众皆哗然:究竟“压力差”是何方神圣,能轻易让一幢13 层的在建楼房拦“脚”切断?

  网友kicering 在其博客中写道:压力差,一个崭新的网络词汇诞生了。这个东西很黄很暴力,可以把一栋大楼推倒。“我不懂建筑工程学,所以我也很愿意相信调查报告的压力差理由;但我有疑问。堆土是会产生侧压力,但这个侧压力主要来源于上层堆土的重力分解,着力点比较低,力矩比较小,应该不会造成破坏性作用;另一侧挖深4.6 米可能是主因,但因为挖这个坑就倒掉还是有点儿夸张。压力差显然是楼倒塌的原因,但这个原因只是直接原因,是不用专家调查我们也能看得到、猜得出的;我们需要的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外力只是一个诱发因素,我们要找的是内因。但愿专家们给我们一个比较说得过去的解释。”

  有爱思考的民众根据各种理论推敲该结果是否合理,当然就有一些人凭直觉认为这种说法是在敷衍。有网友开始发挥想象力,“根据上海莲花楼10 米土堆产生3000 吨侧向力的理论,8848 米高的珠穆朗玛峰将会对印度板块产生3000 万亿吨的侧向力,印度板块在巨大的侧向力挤压下,即将向印度洋深处漂移,成为孤岛。”更有人用调侃的语气表示,经鉴定,该楼因压力过大,倒塌属自杀行为。

  众多网友各自发挥着“革命乐观主义精神”纷纷猜测“楼脆脆”的死亡原因,说法千奇百怪,特点只有一个:“反正你说什么,我都不信,我只相信这里边有猫腻。”

  第六击:搜索阚敬德

  至7 月中下旬,倒楼原因已“明示”,解决方案一时无法出炉,一下子遁入“空”门的记者们,再次把目光聚焦在了之前没炒起来的“官商网络”上。

  《南都周刊》、《瞭望东方周刊》、《21 世纪经济报道》、《每日经济新闻》等平面媒体相继刨根问底,将倒楼案背后的复杂利益链拉扯了出来。

  阚敬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股东,董事长。根据工商资料,阙敬德至少担当了9 家企业的法人代表,这些企业的注册资金总计超过8000 万元。这9 家企业均与梅陇镇政府、梅陇征地服务所有较直接、密切的关联关系,或由其直接投资,或由镇属(或征地服务所下属)企业间接投资。

  1992 年,阚敬德担任梅陇实业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该公司在1996年出资控股梅陇莲花置业有限公司和梅陇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梅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阚敬德。梅陇莲花置业和梅陇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又组建成了上海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陇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还投资控股上海翔梅经贸发展公司。

  2002 年,阚敬德被闵行区检查机关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追缴赃款赃物及挽回经济损失1327 万余元。

  2003 年,闵行区年度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中,梅陇征地服务所的阚敬德又被评为先进个人。

  2007 年,阚敬德又被聘为梅龙镇镇长助理,在新成立的沪杭磁浮工程建设(上海段)闵行区指挥部梅陇办公室任核心成员。

  梅都公司注册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莘朱路968 号。同一注册地点还有一家名为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的开发商。迅豪公司本身的股本结构同样显示出其是梅陇镇下属的镇办企业,其创立初期大股东亦是梅陇镇征地事务所,法定代表人阙敬德。梅都大股东张志琴也是其股东之一。

  此外,“莲花河畔景苑”的建筑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 年,当时同样是镇集体企业。众欣公司的四家投资人均为梅陇镇所属公司,不过工商资料显示,事实上只有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注资。2004 年,众欣建筑公司进行了转制,其负责人张耀杰又是开发商梅都公司的出资人之一。

  这些曾经在镇级征地服务所工作的人士在改制之后,分别成为了相关地产企业的负责人和自然人股东。而且多人在数家企业之间重复交叉持股。密密麻麻的关系网络让普通民众不愿去细究其中的关系,但“背后有很大问题”的印象进一步加深。

  第七击:业主赔偿

  楼脆脆事件中,最痛苦的、经历斗争时间最长的,莫过于莲花河畔景

  苑倒楼和未倒楼的业主们。

  事发当日9 时,事故现场已聚集了近400 名业主,纷纷表示要求退房或索赔。6 月28 日,众多莲花河畔景苑业主在讨论了一天后,再次聚集在事故业主接待点,提出了7 项赔款要求。一方面是立即退还房款、同时按照合同明确支付5% 的违约赔偿金及业主已付房款的同期银行利息。另一方面由于目前业主不能正常入住,因此要求开发商参考同地段房价,补偿再购房差价部分;还有动迁安置及过渡补偿相关费用、误工费等。但由于开发商无代表在场,诸多要求无处可诉。

  2009 年7 月4 日上午,在闵行区政府出面召集的莲花河畔景苑业主协调会上,梅都方面代表出席。业主提出一个新的索赔方案——“推倒重建”;下午五点半在上海人民广场城市规划馆门前,上海莲花河畔业主聚集于此高举自制纸牌,诉求:退房,赔款!

  2009 年7 月11 日,上海市政府公布《莲花河畔景苑7 号楼倾倒事件解决方案操作细则》选定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7 号楼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梅都房地产发布《关

  于莲花河畔景苑购房者关注事项的说明》,称倒覆楼将拆除,不再重建。

  2009 年7 月31 日,梅都房地产公司通过闵行新闻办对外公布《关于未倒覆楼预售合同后续履行的框架性方案操作细则》,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托管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建设。梅都房地产公司列出了三种操作细则,业主可以自行选择打折5%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并退本返息或者按2009 年6 月27 日市场价由万科收购。万科表示,确保在2010 年5月31 日前按预售合同约定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

  2009 年7 月28 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政府“6·27”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介绍了“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情况。并宣布上海建工集团将担负后续工程的再建和已倒覆7 号楼的清理工作。

  2009 年8 月5 日14:00,上海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公司正式进驻现场,对倒楼工地进行清理,为后续施工做准备。未成想二十多名倒楼业主身着印有倒楼照片的T 恤,站上了附近一幢楼的顶楼,高喊“还我家园”。清理工作被迫停止,至8 月12 日方重新开工。

  2009 年11 月18 日,倒塌的7 号楼中所有购房者全部完成意向协议签署。其中,18 户选择退房,23 户选择置换未倒楼房屋。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出台的赔偿标准每平米20289 元,无论是置换房源还是退房,都可享受该项补偿金。这宣告为期4 个月的倒覆楼赔偿暂告一段落。

  2010 年2 月11 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6 名事故责任人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 年至5 年。

  尘埃能否落定,还待时间考验。值得注意的是,莲花河畔景苑业主在与开发商、政府就赔偿方案商讨的过程中,有组织有纪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途径,扩大诉求的影响力,从而获得了更多的舆论支持,最终赢得了这场博弈。

  反思

  一栋大楼的躯体,未能挡住房地产热潮的滚滚而来。

  首先站出来的是房地产中介。6·27 事件后,中介对于莲花河畔景苑周边的房价给出了“未受影响”的说法:虽然莲花板块的二手房挂牌价下跌了10% 以上,但上海闵行区莘庄板块的二手房成交量比5 月份增长了8%,成交均价上涨了7% ;七宝板块二手房成交量增加5%,成交价上涨幅度也在7% 左右。

  就在“楼脆脆”倒下的那个周末,上海新盘持续井喷,6 月28 日, 上海新开房源共计9 个开盘单元,推出1369 套共计155720 平方米,这一天,共售出1359 套,仅余10 套。

  2009 年房地产业花团锦簇,却又深藏危机。

  “质量门”在2009 年成了开发商的群体性事件,“楼某某”家族不断添丁进口。在其背后,除了个别资质不良的开发商造就的特别恶性事件,更带出了知名开发商的影子,保利、万科、中海、恒大、碧桂园都出现在了2009 年房屋问题榜上。中海地产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因此被免职,碧桂园股价因此下挫。“楼脆脆”事件仅是中国房地产开发制度千疮百孔现状的一个典型,个中内容需要慢慢解剖。

  在事件发生后,各方态度与行动亦耐人寻味。网络媒体充分发挥了其新闻快讯的报道力度,比如东方网、新民网、新华网都设置了滚动新闻窗口,随时更新各方内容;而平面媒体则在内幕挖掘,考证事实的角度下了大功夫。同时现有报道反映出,媒体对于论坛、博客等“新媒体”的关注较以往大大提高,媒体记者在面对官方、当事人时的提问,往往是对于网友问题的总结与升华。

  此外,应当引起公关危机人员警醒的是,相关业主对于各类传播手段的应用。他们不但建立了自己的Q Q群,设立了论坛,还巧妙运用媒体挖掘新闻的需求,传达自己的声音。

  如2009 年7 月26 日,《大公报》围绕7 月11 日业主沟通会刊登了题为《沪塌楼风波当以“法”平息》的报道,报道选用一张沟通会现场照片,这张由闵行区政府提供的照片上,开发商、业主、政府代表济济一堂。细心的业主立刻发现了其中的秘密,“这张照片是7 月4 日的沟通会,而并非11 日的,11 日根本没有这么多业主代表,这分明就是要营造一个和谐的沟通会场面。”政府部门利用媒体“操作”,而民众同样也在利用媒体之间“看点”竞争来“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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