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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民告官存疑

  

  作者: 梁振鹏

  作为中国家电业的首起“民告官”案件,格力“废标案”又有了最新的进展。

  原告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格力”)委托代理人谷辽海律师向《中国经济和信息化》透露,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广州格力的行政上诉状,已于3月1日接到了开庭通知书,此起从区级升级到市级法院的诉讼案件将会在3月24日下午14:00开庭。

  近日,格力总裁董明珠向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当面告状,再次提到格力在广州市政府招标采购中遭遇的“不公平”待遇。汪洋表示会过问此事,但强调:“我过问并不表示你胜了,关键是要有公理。”

  作为国内空调行业的龙头企业,格力总裁董明珠的作风一直以倔强著称。曾经与家电连锁巨头国美交恶乃至退出国美卖场的格力,一纸诉状把广州市财政局告上法庭,并抱定“秋菊打官司”的劲头,开始了没完没了的拉锯战。

  董明珠言辞犀利地指出:“有人说格力跟政府叫板,格力肯定会输,但我不相信。我一直都相信,广州市财政局的做法是个人行为,不能代表政府,也没有资格代表政府,但他们破坏了政府的形象。”

  价格比别人便宜400万元,却没有中标。这是广州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的起因。

  缘何击鼓鸣冤

  这桩官司缘起于2008年时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番禺中心医院的一次空调政府采购招标。当时,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采购公告,对番禺中心医院的空调设备等进行招标,后广州格力以1707万元的最低报价成为预选中标供应商。而后最终中标结果发布,广州格力虽然价格最低,但是被排除在外。一家其他空调品牌代理商——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成为中标者,它报价为2151万元,比广州格力高出400多万元。

  “废标”现象对每个经历过招标的企业来说,都不会陌生。不过,广州格力却对此反应激烈。

  广州格力某负责人诉苦道,驰名中外的格力空调产品,竟然莫名其妙地败给了报价比自己高出400多万元的一家代理商,为什么该公司通过“高价投标”反而能够轻而易举地胜出呢?

  广州格力认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违法,向番禺区财政局投诉。番禺区财政局答复称,采购人番禺中心医院认为,广州格力招标文件中有星号标记的内容(一些具体的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不应中标。番禺区财政局据此作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驳回广州格力的投诉请求。

  广州格力于是向广州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广州市财政局认为,广州格力投标文件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条件和内容,属于对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和条件不响应的无效投标行为,因此维持番禺区财政局的答复意见。

  广州格力却认为,中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格力的报价达400多万元,完全背离了《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不符合法律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对于这些质疑,广州市财政局未予正面回应。

  两次投诉失败后,广州格力决定打行政诉讼官司,于去年11月2日将处理二次投诉的广州市财政局告上法庭。

  谷辽海表示,现在政府采购陷入了一个怪圈,企业在竞标中吃了亏,因为怕得罪政府,很少有人打官司;企业不打官司,相关的监察部门就无法充分重视,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没能及时建立;监察部门不重视,那么政府采购人的自由裁量权就得不到必要的限制,竞标机制形同虚设,就会有更多的企业在其中吃亏。“如此循环下去,最吃亏的还是纳税人,但是广大的纳税人对政府采购并不关心。所以,政府采购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监管相对真空的地带。”

  “民告官”案陡生变局

  作为中国家电行业中首家与政府部门对簿公堂的企业,广州格力的起诉进展并不顺利。

  去年12月31日下午,这起备受关注的“格力废标案”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宣判,判决结果认为广州格力“告错了人”,即广州市财政局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广州天河区法院此次宣判只是针对诉讼主体,对具体招标过程有无违法并没有涉及。

  天河区法院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对于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本案中,处理二次投诉的广州市财政局在复议决定中进一步明确,只是对原决定认定事实方面所作的具体论述,没有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所以,广州市财政局并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广1f6b州格力以广州市财政局为适格被告提起本案诉讼,理由不成立,因此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对于天河区法院的判决,广州格力法务部经理陈勇表示,法院的意思可以理解为,不该告广州市财政局,应该告番禺区财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则表示,尊重天河区法院的司法判决,并继续依法履行与此案的相关职责。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正在完善中的制度,政府采购领域发生一些案例,以及由此引发的投诉、行政处理直至法律诉讼,其实都是对政府采购参与各方的法定救济和保护渠道。番禺中心医院空调采购项目及后续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从这种意义上说,该起诉讼案件只是他们的一种工作常态。

  对于这桩“民告官”,格力的起诉动机也让一些人感觉到“不纯粹”。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称,格力借此向政府施加压力,再借媒体炒作,倒是省了几百万元广告费。

  悲壮格力   

  在这起诉讼中,韧性极强的广州格力对天河区法院的判决表示不服,在今年1月9日将行政上诉状以快递的方式寄给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格力在上诉状中表示,天河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认定无论是认定事实还是适用法律,均有悖于法律规定。天河区法院并没有掌握政府采购方面的专业知识,没有区别清楚广州市财政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与番禺区财政局的投诉处理决定之间所存在的本质区别。

  “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广州格力的行政上诉状”,谷辽海表示,行政复议决定与投诉处理决定,两者所援引的规范性依据有着本质的区别。广州市财政局的行政复议决定已经改变了番禺区财政局的投诉处理决定,被上诉人广州市财政局就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事实上,因为早在半年之前,中标的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由他人履行完毕。也就是说,广州格力无论再怎样告状也不可能再重新拿回这单生意。

  那么为什么格力公司还要这么较真呢?广州格力该负责人称,广州格力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先后经过质疑程序、投诉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再次行政投诉、再次行政复议等诸多艰难的救济历程,无非是要给自己讨回一个公正客观的说法,同时期望通过诉讼减少政府采购市场暗箱操作问题的发生。

  谷辽海称,尽管在本次政府招标采购中被拒之门外的只有格力中央空调产品,但这场诉讼的背后实际上代表了中国千百万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倘若这样的行政诉讼不能受到司法机关的有效保护,则未来的政府采购市场会有更多的受伤供应商投诉无门。其现实的危害结果是,政府采购市场会有越来越多的不规范现象。

  广州市财政局法规税政处副处长宋国宝回应道,格力是想通过告广州财政局来炒作,目的就是想出名。不怕格力上诉,法院是公正的。在番禺中心医院采购项目的投标中,广州格力仅仅是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是说最终就是中标人。番禺区财政局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成核实小组,经核实小组核实,认为格力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带星号指标要求。格力产品从一开始就不符合招标要求,所以最终未能成为中标人。

  敢于叫板广州财政局的董明珠强调到,此次官司并不是单单站在格力自身的角度,而是出于一个公民的责任——广州市财政局在没有任何品牌议价的条件下多花了400多万元,这是有违公允的。

  本刊记者了解到,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董明珠会就推进自主创新、推动政府阳光采购等话题提交建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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