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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山西煤改风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2日 16:23  上海国资

  《上海国资》记者 秦颖

  目前,山西省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协议签订率达97.9%,主体接管到位率71%

  “煤矿卖了,今年反倒可以落个清闲。在往年,光这奔波送礼,每次都得百十来万元打点。”年关将至,来自山西大同市城郊的黄老板不无惆怅地跟《上海国资》聊起了有关他的煤改故事。

  “我高中没毕业就跟我哥一起贩煤了。读书实在是读不进去,那时候贩煤赚钱很容易。”黄老板停顿了一下,继续道:“干了十来年了,现在一下子把煤矿卖了,拿了钱,说实在的,也挺迷茫。”说这话的时候,他脸色沉重,一脸的无奈。

  其实像黄老板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他们的生活方式就是与煤紧紧捆绑在一起的。据估算,山西80%以上的煤老板都将在这次煤改中被清场。

  不可否认,山西省这次煤改的决心和措施都是空前的,那些曾经不可一世、奢侈显富的煤老板,可能将成为一种“过去式”,留存在人们对山西煤炭发展史的记忆中。

  煤改始末

  2009年4月16日,山西省政府下发“10号文件”,即《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并成立了以省长王君为组长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组。这一文件如一枚重磅炸弹,在一大批中小煤矿主中“引爆”了。

  山西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沙立杰在接受《上海国资》采访时表示:“目前整合主体的划分,主要根据企业的大小,生产规模达到年产300万吨,单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的,即为符合条件的主体。没有国企、民企之分。”

  其实,不符合条件而被兼并重组的,大多都是民企,这是许多煤老板被清场的原因。

  一位来自忻州宁武的煤老板告诉《上海国资》,自己这几年一直都在忙着应付整合,从6万吨到9万吨,其中投了无数钱,也背了不少债。

  “这几年政府一直有煤改的措施,而且一次比一次强硬。”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煤老板表示,2006年的时候,山西曾进行过一次煤改,当时单井规模9万吨以下的煤矿都在关闭之列。所以自己凑了钱好不容易扩大了生产规模,谁知这次的要求“更高”了,“实在是扛不过来了”。

  按照协议,这位煤老板的补偿款分实物资产补偿、资源价款补偿、浮动补偿3部分。前两者,他可以拿到6000万左右;浮动补偿一块,他可以拿到2300万元左右,共可以拿到8300万元左右。相比之下,“我前后总共投入了不下1.5亿。”他显然对这样的价格十分不满。

  “价格主要是整合企业说了算。而且现在不签合同,过了期限连这个钱都拿不到。”这位煤老板十分无奈地说。

  海通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对《上海国资》表示:“对行业的整合和管理,在各行各业肯定都是存在的。”他认为,这样大规模地将私有的小煤矿合并为国有煤矿,却是历史上从未见过的。“历史上的整合一般都是对不符合条件的煤改进行强行关闭,没有强行让国企兼并民企的情况。”

  据他介绍,2004年,为遏制矿难频发,山西省进行了一次煤炭产权改革。当时山西全省关闭了4000多座非法煤矿,并将年产3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全部关停;2006年,该省又出台了《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要求年产9万吨以下的煤矿出局;2007年,出台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中,鼓励国有煤炭集团重组、合并;对私人小煤矿,则鼓励采取国有煤企托管、兼并等方式。当年,同煤集团就成功兼并重组大同、朔州、忻州3市23座煤矿。

  事实上,此次煤改的序幕源于2008年9月该省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又称“23号文”),该文件要求到2010年全省矿井个数控制在1500座以内,使大集团控股经营的煤炭产量达到全省总产量的75%以上。然而,此轮煤炭资源整合真正启动却是半年之后。

  其间是两任省长的更替期,此时山西煤老板处于一种观望的态度。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9年4月。4月初,山西省政府对外公布“10号文”。之后,山西省才开始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有关整合“煤炭资源开发权”的强硬行动。

  2009年11月下旬,华泰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王广举等人专门走访了部分山西的煤炭企业,他们就本次山西煤炭资源整合情况与企业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王广举在接受《上海国资》采访时表示:“目前大部分由私转公的协议都签了,但是很多价格还没有谈妥,还在谈的过程中。”

  目前,山西省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协议签订率达97.9%,主体接管到位率71%。

  据王广举介绍,本次资源整合以7大国有企业作为主体,分别为:同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潞安集团、阳煤集团、山西晋城无烟煤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另外,为了照顾地方经济,一部分地级市也确立了部分地方的整合主体,包括地方国有和地方民营的企业。“并不是所有的煤矿都国有化,一部分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仍然存在。”他说道,但是却未再透露具体细节。

  王广举认为,价格谈判是资源整合进展中最大的障碍。“关于资产这块,小煤矿也不值多少钱,因此在固定资产上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分歧主要是在价值提升这块,也就是资源价款补偿、浮动补偿(不同地区的称谓不同)上,整合主体和被整合主体对于资源的增量、可持续性发展的判断上存在较大分歧,因此价格难以谈拢。”

  “部分小煤矿是通过市场手段拿到的采矿权,而本次整合是以政府主导定价的方式,部分小矿主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因此在此次政府主导的整合中,国有企业占有绝对优势,最后妥协的可能是小矿矿主。”王广举分析指出。

  在这场话语权不对等的较量中,小煤矿显然处于弱势。“现在完全是通过政府规定,在它规定的时间内,你必须完成规定动作。”山西省煤炭学会法律顾问潘志国律师在接受《上海国资》采访时认为,政府在这场煤改中占主导地位。

  “政府出台的一些意见,说是指导,但是这个指导不是通过市场出来的,所以大家的争议点就在这儿。整个大框架搭出来,就有点拉郎配的意思,谁兼并谁,都已经划定好了,这样肯定要产生一些利益的不均衡。”潘志国认为。

  对此,同济大学法政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刘春彦的观点更为尖锐,他对《上海国资》表示:“从法律性质上讲,山西各级政府与作为投资者的私营企业之间建立了契约关系。不管这个契约是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他指出,首先,山西相关文件对被收购兼并企业的补偿价款确定、支付款项来源的相关规定是否违背公平、等价有偿的法律原则存在争议;其次,如果山西省政府有权确定被收购兼并企业的补偿价款、支付款项来源,那么应当组织听证会对相关程序进行听证,并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价格评估,而不是由政府单方决定。

  煤改为什么

  煤之于山西,承载了太多东西,既有千万矿工的血泪,又强有力地支撑着山西的GDP。其间利益复杂纠葛,概莫一是。那么,究竟为什么要进行这次声势浩大、伤筋动骨的煤改呢?观点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的一位负责人给《上海国资》的答案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山西的经济发展速度全国倒数第一。进行这次煤改,是政府出于希望垄断资源以及资源型企业的考虑,以提升政府的控制力。”

  曾任山西煤炭工业局长、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的杜复兴曾对媒体指出:“山西省煤炭企业是散兵游勇,煤矿主体多达5000-6000家,内部展开无原则的杀价。很多小煤矿凭着原始粗放开采的极低成本和偷税漏税行为,以严重低于市场均价售煤,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煤炭交易秩序。”

  他分析说,山西省年产5、6亿吨煤,每年煤炭出省销量占全国省际间煤炭净调出量的3/4,却还不能掌握市场话语权。原因就在于产业集中度低、生产和销售的决策过度分散,陷入“煤越产越多、钱越赚越少、市场越来越窄、话语权越来越小”的尴尬境地。

  基于此,杜复兴认为,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就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争取行业的话语权。

  对这一观点,潘志国律师表示赞同,他说:“从国际环境来说,不光是煤炭领域,还有铁矿领域,咱们的话语权在减弱,所以从国家战略资源的角度考虑,会有些大动作。大动作的试点肯定是从山西来,因为山西在能源方面的地位,不管是煤的产出量、出口量,指标在全国都是遥遥领先,因此改革会从山西开始。”他认为,煤改的整个大方向是对的,这是跟国际接轨的表现,是增加政府控制力、提升国际话语权的一个动作。

  的确,相较国际同行业,山西煤矿的集中度表现实在太低,零散小矿实在太多。“国际上,煤炭行业虽然也有民营、国有之分,但是他们的产业集中度比较高,如美国最大的4家煤炭公司产量占全国产量的70%,德国近2亿吨煤炭全部由一家公司出产。”海通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说,“由于他们的煤矿相对数量要少很多,安全事故也会少很多。”

  这也是业界公认煤改的第二个原因——煤矿事故频发。

  反观山西,至2008年“23号文”发文前,全省仍有生产和基建煤矿2820座,其中,30万吨以下的小型矿井有1926座,占全部井矿总数的68%。其中,绝大多数中小煤矿由于先天投入不足,保障安全生产能力差,2007年山西乡镇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70%,百万吨死亡率是重点大矿的17.8倍。可以说,拿小煤矿开刀是迟早的事。

  “带血的GDP”这一说法,曾一度成为山西人的心结。一年数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动辄几十人、上百人的无辜生命转瞬逝去,严重干扰了煤炭正常生产。

  “山西煤矿事故的发生率,连续几年持续走高,舆论影响比较大,各方面压力都比较大。政府官员更换频繁,每年换一届省长,这在其他省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潘志国告诉《上海国资》记者。

  海通证券的煤炭行业分析师认为:“小煤矿的出事率相对比国有大矿的出事概率要高很多,从安全的角度考虑,让这些中小煤矿退出是明智的。”

  然而,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陆铭却对此存有质疑。他对《上海国资》表示,不能把安全事故跟企业的规模大小划等号。他说:“从公众认知的角度来讲,似乎安全事故频发跟企业生产规模太小有关系——小企业的很多安全措施就必然不到位,但是我必须要强调这只是一种公众认知。事实上是不是这样,我觉得没有一个特别严肃的研究来验证过这个事情。”

  此外,中小煤矿对于资源的开发成本及利用率问题,也被认为是这次整合的原因之一。

  “煤改的必要性是肯定的,从资源回收率的角度考虑,国企在这些方面还是要做得比中小煤矿好很多。”东方证券煤炭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帅对《上海国资》表示。

  数据显示,整合前,山西省尚有2600多座煤矿,实现机械化综采的只占11%,4成煤矿还是延续很原始的炮采方式,这就造成小煤矿的资源浪费严重。“小煤矿的资源回收率为15%左右,仅相当先进水平的1/4。按中小煤矿年产3.5亿吨煤计算,每年要浪费10亿吨左右煤炭资源。”上述分析人士认为。

  国进民退?

  在此次煤改中,最受关注的不是原因,而是方式。

  煤改后,将有80%以上的中小矿消失,而且其中大多将由民营资产转为国有资产,其“买卖”性质被质疑为借助行政手段推进的一次国进民退。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对《上海国资》表示,山西煤改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国进民退”应该是大进小退。但是,他也表示,煤炭资源并非一定要控制在政府手里,关键要看是否有利于煤炭资源的优化配置。

  潘志国分析说,此次煤改受益的主要是两大群体:第一类是国有矿企;第二类是地方骨干型民营企业。

  “他们(指民企)也成为这次整合的主体。平时没有这么大的话语权能顺利把别人吃下,现在通过政策引导,就很顺利了。当然这2个主体中,国有的比例占得多,大约7成到8成的样子。”他说。

  那么,这场由国企、部分骨干型民营企业均参与的煤资源整合,究竟是不是应该看成国进民退、煤资源国有化呢?

  “国进民退这个词本身就比较抢眼球,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政府的强力推进,导致这场煤改不处于市场化改革的正常状态。”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社建指出,“山西煤改可能会影响到未来一段时期的经济发展,从这个角度看,对此次煤改还有一种说法,是逆市场化。”刘社建说。

  他还谈道,这次煤改的短期效应,如安全、环保等因素,可能可以得到较为明显的控制,但是中长期的效应却难以预料。“有可能会影响到中长期的投资环境,如影响到外地资本的流入,本地资本的流出等。”他说。

  对此,陆铭也解释道:“长期来看,这样的事件实际上对民营企业坚定投资的信心是非常不利的。从山西省本身要改善自身的投资环境、吸引外部投资来说,煤改得到的效果也是负面的。”陆铭说道。

  “我认为煤改应该建立在自愿交易的基础上”,他指出,比如收购一家矿企,可以让大型民企和国企以市场化的方式,通过谈判、收购煤矿股权等方式公平竞争。在市场机制的操作下,可以有效地保护私有者的产权。

  “目前,在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中,需要的恰恰是要打破行业垄断,放开对于民营企业进入的管制。我不希望某些事情,跟这个大方向是背道而驰的。”陆铭强调。

  刘春彦则认为,从法律上来说,由政府指定交易对象、交易时间、交易价格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违反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即自愿的原则。

  被复制的山西模式

  虽然备受争议,但是煤改工作依然被强势推进。

  据山西方面统计显示,截至11月30日,在山西省资源整合保留煤矿1064个中,有776个已拿到采矿许可证,占保留企业数的72.9%。

  事实上,下一步令人担忧的,正是这种强势会影响到山西煤改模式的被复制。

  而实际这种复制正在蔓延。

  部委层面,近日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将联合相关部门下发文件,加快推进煤炭行业兼并重组,且范围将不仅限于山西省。

  各地出台的政策,也印证了这一消息。

  10月9日,内蒙古发出煤矿整合通知,煤炭资源配置将重点向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煤炭转化、综合利用项目倾斜。

  10月26日,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表示,河南省正在酝酿小煤矿生产安全长效机制,推行由骨干企业对30万吨以下产能的小煤矿进行兼并整合。

  有消息称,黑龙江省也将出台整顿小煤矿的政策。

  而与此相呼应的是,目前在中国发生的其他行业的大规模重组。

  钢铁行业的情况已经颇为相似。以日照钢铁为例,在行政力的干预下,被经营能力、管理能力均不如它的山东钢铁并购。今年上半年,许多国有钢厂亏损之际,日照钢铁盈利18亿元,而按产能衡量规模为日照钢铁3倍的山钢集团同期亏损13亿元。国企与民企,效率高低一目了然。这是一场被质疑为“借行政资源、信贷资源走逆向之路”的并购案。

  12月上旬,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年产能100万吨以下的小钢企或将面临淘汰出局命运。

  这不禁让人担忧:山西煤改模式是否会在钢铁业传染、复制?

  “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是大势所趋,但在兼并过程中,必须坚持市场定价、淘汰落后企业与落后生产力的原则,以提升中国的经济效率。”有市场人士分析指出。

  事实果真如此吗?国有企业有太多优势,在推动淘汰落后企业与落后生产力的同时,也在推动国有资本产业的扩张。

  “我认为煤改应该建立在自愿交易的基础上,如果有大的企业参股,这是一种市场行为,我认为应该支持。但是我不太主张国有或者政府的角色在整合中扮演很强势的角色。”陆铭谈道。

  山西煤改的强势推进影响的不仅仅是几千个煤老板,其波及的范围突破地域、行业的限制,意义将更为深远。

  究竟是不是国进民退?究竟能不能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能不能扩大国际行业影响力和提升话语权?这场变革的答案需要留给我们30年以后去探知。

  在后煤改时代,当“新国有化”卷土重来时,给中国经济带来的将是机遇还是更多不确定性?下一批“煤老板”会是谁?

  煤老板的罪与赎

  “山西煤矿安全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大量小煤矿存在背后的腐败问题”

  《上海国资》记者 秦颖

  山西省形成规模煤炭开采的历史,可追溯至明代。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乡、村一级都不允许开办煤矿,煤矿都属国有。因此,要看山西煤矿开采史,须从“改革放开”后开始。

  1982年到1990年,中央政策是“大矿大开,小矿小开,有水快流”。以前被称为“资本主义尾巴”的私人小煤窑,一夜之间在山西遍地开花。

  1990年到1998年,山西普遍出现了“私开矿”,非法煤窑呈泛滥之势,“无序发展”。

  1998年至今,在矿难明显增多的形势下,山西全面推进煤矿探矿权、采矿权有偿转让,实施资源整合、采煤方法改革,以及严厉打击违法私开矿。

  回看同样可以追溯历史的“晋商”,也是兴于明代,却衰于近代。

  曾经辉煌的“晋商”为何最终走向了衰落?在曾经哺育过“晋商”的土地上,“煤老板”这一群体又是怎样崛起的?

  许多人把对遗失“晋商”的遗憾和对突兀成长起来的“煤老板”的不满,宣泄于指责是“煤老板”的骄奢淫逸坏了事儿。

  或许,前者代表的是一种精神符号,容易让人敬存仰慕;后者则更多地代表了一种物质符号,更易惹人非议。不满的,嫉妒的,清高的,鄙夷的,种种。

  原罪

  山西的几千座小煤矿曾经强劲地支撑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几年,山西的小煤矿一直在整合,9万吨、30万吨、90万吨,门槛在不断提高,但全省煤炭工业“多、小、散、低”的粗放模式仍未彻底改变。

  小煤矿给今天的山西带来什么?煤老板给今天的山西留下了什么?

  首先,最重要的,当然是中小煤矿矿难频发。山西大、中、小煤矿之间的安全生产水平差距十分明显。山西煤监局对近两年国有大矿与地方小矿的产量和百万吨死亡率进行比较,地方国有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国有重点煤矿的3.8倍,而乡镇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则高达国有重点煤矿的11.3倍。小煤矿产1吨煤要付出10倍于大矿的生命代价。2008年,全国有3000多人死于矿难,矿主们成了中国弊端的写照。

  其次,中小企业的资源和生态环境代价畸高。在大量中小煤矿中,其煤矿资源回采率只有20%左右,这意味着每采1吨煤要破坏和浪费4吨资源,按中小煤矿年产3.5亿吨煤计算,每年要破坏和浪费约14亿吨的宝贵煤炭资源。

  此外,土地废弃率也惊人。据统计,山西省煤矿采空区面积超过5000平方公里,而且每年新增塌陷区面积近百平方公里;煤矿石堆存量超过11亿吨,占地已近1.6万公顷。

  有专家表示,保守估计,近30年来,全省因粗放采煤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接近4000亿元。

  第三,税费流失严重导致收入分配悬殊。大量小煤矿和非法黑口子的存在,使管理部门很难准确掌握全省煤炭的实际产量,导致税费流失严重。据山西省煤炭和税务部门估计,近两年,山西煤炭实际产量在8亿吨左右,而每年的报表产量只有6.5亿吨左右,也就是说,每年有1.5亿吨左右是逃脱了监管的“黑煤”。参照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吨煤近百元的税费负担计算,仅此一项,山西每年就流失税费百亿元以上。

  第四项,也是让国人非议最频繁的——煤老板的炫富行为,严重损害了山西的形象。部分矿主在暴富后,不思进取、不思回报社会,而是热衷于炫耀性消费,使“山西煤老板”这个中性词几乎变成了暴发户、奢侈糜烂、为富不仁的代名词。

  正是由于这种种原罪,山西煤老板在这次话语权示弱的煤改中,并没有得到公众的同情和支持。

  官煤

  “资本的每一个毛孔都流着肮脏的血。”小部分煤老板的损失,更多地被看成是市场化选择的必然。

  “现在买个普通的矿成本也就3000万元左右,每吨煤的成本不到70元,好些的煤矿,一顿能卖370元。如果做得好的话,两个月就挣出来了。”来自山西大同的一位煤老板告诉《上海国资》记者,“对他们(煤老板)来说,钱根本就不是问题,最主要是上面的人,至少是省里的。有什么事情,他一个电话就搞定了。”

  中国式资本之原罪,往往与权力形成程度不同的共谋、分赃关系。只是,人们在口诛笔伐资本原罪的同时,常常忘了追讨权力的原罪。

  从江西官煤腐败窝案,到湖南娄底官煤勾结大案,再到黑龙江七台河市新富煤矿的瓦斯爆炸大案、广东大兴煤矿“8·7”特大透水事故....。。从这些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矿难的发生与“官”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大部分完全是由于“官”的作为与不作为引起。“官煤勾结”本质其实就是“官商勾结”。

  “山西煤矿安全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大量小煤矿存在背后的腐败问题。”有关专家向《上海国资》记者表示。

  “一方面是党政干部和执法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多种形式参股分红,和矿主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另一个方面就是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一些违法、非法矿主提供保护,谋取私利。”上述分析人士认为。

  山西省煤炭学会法律顾问潘志国则为《上海国资》分析说道:煤炭行业的腐败主要是由于高额利益驱动而导致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泛滥。其次,监督机制乏力也是促使腐败滋生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政府手中掌控着大量资源,另一方面,与政府官员所拥有的权力相比,监督、约束和制裁机制却相对软弱,此种情况下,官商勾结现象愈演愈烈自然就不足为奇了。整合中小煤矿,实现规模化经营,的确是有利于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他说道。

  “整合不仅剪断了‘官煤勾结’的链条、维护了地方的风清气正,对于税收也将带来重大利好。一方面是原来小煤矿存在虚报产量,偷漏税的现象;另一方面是整合之后煤炭产能将显著提升,大集团依法纳税,全省的税收必然会大幅上升。”有业内人士指出。

  出路

  面对变革中的山西经济走向,面对煤改后煤老板手中大笔的资金投向,许多人投注了关心和担忧。

  对此,复旦大学的陆铭教授指出:从山西经济发展的方式来看,因为它地处内陆,所以在发展如沿海地区基于出口导向的制造业方面,并没有太大优势;而从区域型经济发展的角度而言,山西缺乏特大型的城市,所以它并不具有区域性增长级的地位。“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山西属于依赖资源型经济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关键是怎么发挥这种资源的优势,并且如何使资源所配套的产业升级。”

  山西省煤炭学会法律顾问潘志国告诉《上海国资》,民间的保守估计,目前大约有3000亿左右的资金流出煤炭行业。

  “山西政府也在出台一些文件积极引导这些资金的投资。有媒体报道去内蒙古去投资金矿的,去投资炒房的,加上我知道的有些朋友在投资环保的、投资园林的,那其实都只是一小部分资金,并不表示是一个事实状态。事实状态是七八成的资金还是在观望阶段,投资方向不是很明朗。”潘志国说。

  然而,目前促成这种观望状态最主要的原因和障碍在于——煤老板一般都是做了多年煤矿的,他们的转型面临着专业知识欠缺的问题。

  “现在的情况是钱多项目少,煤老板首要解决的问题是需要人才为他运作。”上海财经大学MBA学院金融投资协会常务副会长杨瑞平对《上海国资》表示,直接把钱投资给公司,可能还是会有不少顾虑。因此他建议煤老板可以通过中间的服务机构,帮他们把资产运作起来。

  “或者也可以考虑抱团成立一家公司,如民营银行、保险公司等。现在保险公司发展是最快,也最有前景的。”杨瑞平指出。

  而上海社科院的刘社建则对此表示担忧,他认为当前应该对服务业放得更开一些,允许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而不是让那些闲置资金去炒楼炒股。

  陆铭则提出:要提供下一波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就必须推动土地和劳动力资源更自由地流动,突破性地改革土地和户籍制度,这都将会极大地促进中国的制造业、服务业的发展,“到时候不需要旁人的指点,煤老板们根本就不会有资金闲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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