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阶梯水价“只开花不结果” 究竟卡在哪里?
如影随形,却呼之难出。阶梯水价,这一被认为促进节水、保障弱势用水者利益的国际通用水价征收方式,在北京遭遇难产。在北京水资源极度紧缺的语境之下,几乎每一轮水价涨与不涨的争论和听证,都会将阶梯水价指向为终极之选。甚至自2004年起,每年都有北京官员公开表示“(阶梯水价)今年实行”,但预期也好,信誓也罢,阶梯水价于北京,仍只是开花不见结果,爽约至今。
居民阶梯水价,卡在了哪里?
时机不成熟?
阶梯水价的大体原则是,划定一个基本定额,用水量在该定额标准之下的,按照基准价征收,超过定额标准的,则按另一个阶梯的标准征收。
实际上,早在2004年,市水务部门提交的阶梯水价方案曾获听证通过。但最终市发改委通报暂缓实行民用阶梯水价。当时的市发改委委员张万恒对此解释称,从国内外的情况看,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需要具备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北京市实行阶梯水价基础性工作还不成熟,特别是操作层面还有一定难度,主要涉及查表到户、水表更换、人户分离、一户多房、人口确定等具体问题。
市节水中心主任刘红回忆这段工作时说,当时王岐山市长非常重视水价调整,几次召集开会讨论,但是在听取了大量意见后,还是觉得阶梯水价暂时无法施行,或者合适的时机尚未来到。“大家一致认为,一旦施行中出现不合理的问题,会失信于民”,“当时领导就说,等到时机成熟之后再操作吧”。
“实际施行难度大”、“条件尚不具备”等,是几年来历次与阶梯水价话题遭遇时,政府部门的大体用语。“北京实施阶梯水价,理论上可行,但目前不具备实际操作性。”市水务局局长程静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仍这样表示。
用水定额难?
实行阶梯水价的前提,是给每户居民定下一个用水额度。
市节水中心主任刘红举例说,如果将每月用水指标按人头算,一口人每月定额5吨水,三口之家每月就是15吨。“但由于人口流动大,三口人一个月不一定都住在一起,还可能有两套房子,也可能把房子出租出去了。这样一来,结果可能就会是,有的居民家庭指标定高了,有的指标就定低了,造成了不公平的情况。”
另外两个关于定额的算法是,按家庭的居住面积或者按水龙头数量来计算。“但每家每户情况千差万别,单位面积内居住的人口也不尽相同,这两种算法就更容易造成定额不科学、不准确,引发不公平。”刘红说。
目前,实行阶梯水价的深圳市的居民用水定额为每户20吨/月,实行超额加价。有环保机构曾对此定额标准质疑称,正常情况下,每月20吨水对于一个三口之家是“花不掉的指标”。因为照此阶梯水价实行下来,居民会自觉不自觉地认为自己每个月都没用到规定的额度,无形中反而会诱发浪费水的行为。
刘红认为,在北京实施阶梯水价,首先就要考虑实施后的效果。这位节水中心官员表示,实行居民定额用水的准备工作,将包括前期基础数据的测定和用水指标的衡量等,“但即便这些前期工作完成了,北京作为首都,它有着自己的特性,城市人口多,外来人口也多,一旦用水定额的施行出现偏差,一些负面的东西很可能就会随之浮现出来。”
阶梯水价的一波三折
政府投资缺位?
水价难攀“阶梯”,学界也多有诟病。政府和自来水企业投资缺位,被认为是居民用水定额举措难产主因。
长期关注水价政策的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政府回避投资责任,致使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各地的阶梯水价成为空头支票。
傅涛解释,抄表到户率,是能否实行阶梯水价的前提之一。以一户一表为基础,一家一个计价水表,行业里称为“抄表到户”,但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100%抄表到户的城市。
“一户一表的改造,不仅有一笔不小的费用,还有不小的阻力。”傅涛指出,抄表到户的改造,本身就意味着改造过程中的漏损要由自来水公司负担。“原来的一个大表,分成十几个小表。一个大表的时候,出厂水和到户水之间的差额(部分漏损)是由居民承担的,而一户一表的情况下,这些漏损就要由自来水公司承担。”傅涛说,自来水公司显然不愿承担这笔改造费用,而让居民自行承担水表改造费用,也同样不现实。
此外,较之现行的水价征收方式,阶梯水价的抄表和收费均需更多工作量。现行情况下,自来水公司可以每两个月抄一次表,而阶梯水价就需要更加严格和准确的抄表和收费,频率和由此产生的成本自会增加。
在傅涛看来,供水是一项公共服务,水表改造和计量方式二者产生的费用,这笔投资理应由政府来埋单。具体到北京,这位水业专家说,北京市的抄表到户率在全国属于前列,实行阶梯水价的基本条件初步具备。他建议北京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施行阶梯水价。
但即使是试点,北京官方目前也没有明确时间表。“北京水价上一次调整至今,时隔五年,而本次调整幅度又为历次最高”,市水务局局长程静告诉本报记者,但“估计三五年之内都无法全面施行”。目前本市仍在积极探索阶梯水价的可行性。
在远处苦候的阶梯水价,面目也就愈发模糊,不可辨知了。
迅速起步
对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北京官方给出的时间表最早可以追溯到2004年。
当年年初,市节水办负责人透露说,北京力争在年内对居民用水和公共生活用水进行定额管理。“定额管理”被表述为:为每户居民每月用水数量制定一个基数,通过实施“阶梯水价”,对超出基数部分收取较高水价,以此达到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居民生活用水量的目的。
统管全市水资源的北京市水务局在这一年成立。水务局组建挂牌仪式上,首任水务局局长焦志忠向媒体表示,下一年北京有望实行居民阶梯水价。
下水搁浅
2004年6月初,北京市发改委就水价上调和阶梯水价组织听证。当月,时任市长的王岐山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届对水价调整及阶梯水价意见。
当时的媒体报道显示,座谈会上,王岐山表示,北京市将从7月1日起,在城镇范围内实现集中供水的、可单独按户计量用水的居民用户中,实行阶梯式水价。但在一表多户的平房居民中,暂不实行阶梯水价。
7月1日,一度被视为北京实施阶梯水价的起始点,但水价新政未能如期而至。市发改委接受媒体询问时说,本市暂缓实施阶梯水价。
等待开船
同在2004年,与阶梯水价有关的内容也曾通过立法形式予以确认。北京市人大审议通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该立法明确提出,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通俗意义上被理解为“阶梯水价”。
该办法于当年10月1日生效。但阶梯水价并未因此转机立现。市人大立法人员对本报记者解释说,立法只能是对有关问题进行框架性和方向性规范,至于具体实施环节,仍需相关政府部门根据现实情况细化处理。
由此,阶梯水价就像一位急待远航的旅人,合法渠道获得了船票,却被告知风急浪大航程多艰,开船未有佳期,只能等候。
再次爽约
2005年,阶梯水价错过了另一个可能拔锚起航的机会。《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第19条提及,“居民用水实行定额管理、计量收费”。但最终出台实施的节水办法,该项条款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其他节水管理措施。
其后,在2006年,市水务局又有官员表态称,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准备实行居民用水定额管理。“阶梯水价今年有望施行”,新闻媒体的报道这样表述。
重被提起
阶梯水价最近一次进入官方议程,是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提出对居民用水用电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但最终表决出台的法律,未就此做出相关规定。北京市对此表态说,有关部门没有停止对阶梯水价方案的研究。
几年间,国内一些城市诸如武汉、深圳、太原、宁波开始陆续实行居民用水定额管理。但在北京,阶梯水价几度爽约,搁浅至今。(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记者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