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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日本企业良机

  《环球企业家》特邀专栏:黄亚南

  尽管2008年以来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但绝不能因此而看低日本企业

  在日本的外资并购之门渐渐洞开后,曾经的推动者以及外资并购的主力们却在金融危机中陷入泥潭而自顾不暇,这为中国企业并购日本企业创造了一个绝好时机。

  近年来,通过修订《商法》等举措,日本对企业的价值评价标准已由总资产转变为股价的市值。股票价格直接成为企业价值的指标,这意味着可以从股票交易市场上看清企业的价值并进行并购操作——这使市值高于日本企业的外资企业很容易用换股的方式收购日本企业。日本企业也充分意识到这一变化,并开始积极应对。

  尽管日本企业在努力提高各自企业的市值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仍无法抗拒经济大环境恶化带来的冲击。在这场全球危机中,日本也未幸免,2008年9月之后,股市即一泻千里,日经平均股价从13000日元急速跌到8000日元以下,从并购的角度来看,半年中股价跌幅达40%,是非常好的企业并购时机。也就是说,2008年9月以后,并购同样的日本企业,从理论上说只要2008年9月以前价格的60%就可以收购。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可能,实际能不能落实,还有一些原则性和技术性问题需要阐明。在很长的时期内,日本社会对企业并购基本持排斥态度,并购数量也非常之少。

  日本企业并购并不活跃,主要是因为“二战”之后,股东的地位在制度上被弱化了。为铲除日本财阀势力,在盟军推动下,日本于1950年修订的《商法》限定了股东大会的权力,强化了董事的地位,股东地位开始低落。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企业实力还不强大,为了防止外资的对敌并购,日本企业形成了互相持股的习惯,且股东对企业的经营完全不干预。这使日本企业的股东成为“沉默的股东”。

  但数十年后,美国又充当了推翻当初这一制度的推手。在其推动下,日本全面引进了美国式企业制度,日本国会还于2002年通过了《公司法》,以重新确立股东的地位,这为股东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也使企业并购更容易实行。从统计数据上可以看出,1999年以后,日本企业的并购非常活跃,并购案件数量突破了1000件。但美国还不满足,2005年,在每年一度的美日规制改革协议中,美国明确要求日本立法废除企业并购的各种障碍。日本迫于这些压力,不得不在当年修订《公司法》,接受了这些要求。

  2005年以后,企业并购更上了一个台阶,并购案件数超过了2500件。外资企业并购日本企业的案件数量也从1990年的19件增加到2007年的439件。正如日本银行协会会长指出的那样:在日本,企业并购不再是罪恶的表现。

  其实,除了政治等外界压力之外,企业并购的旺盛更多的是企业自身需求的增加所形成的。瑞穗综合研究所主席分析师中岛厚志分析指出,最近企业并购有5大特点:涉及领域广泛,从信息技术行业到不动产、健康保健等各个行业中都有跨国并购的发生;投资基金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并购成交金额上,投资基金所占比例超过了20%;由于投资基金的活跃,股票交换方式的并购大幅度减少;由于对企业并购的认同,敌对并购大幅减少;由于恐惧并购失败,并购溢价大幅低落。由此可见,日本企业的并购需求进一步扩大。

  非常可惜的是,在日本接受了欧美企业并购文化,且股价急剧下降之时,欧美企业却因为自身的原因白白地丧失了这次绝好的机会。根据日本企业并购的专业顾问公司乐国富的统计,2008年外资对日本企业的并购总额只有5303亿日元,比上一年锐减了82.4%。

  这样的好机会肯定是有人能够看到并抓住的。以中国、印度为主的亚洲企业就正在加大对日本企业的并购力度。在2008年外资对日本企业并购的全部198个案件中,中国等亚洲国家的并购达78个,占39%。

  值得说明的是,收购日本企业,其潜在价值不容忽视。1999年以来,由于对不良债权的迅速处理,加上谨慎的经营,日本企业的销售维持了增长状态,而收益也保持了很高的增长。据《日本经济新闻》推测,日本上市企业掌握了充沛的资金,达到了60万亿日元的规模。所以,日本企业普遍保持了一定的实力。中国企业完全可以利用这次机会,低价收购有技术实力和品牌实力的日本企业。

  (作者为上海上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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