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实行新的运价体系,央视《经济半小时》记者调查发现“这一招”背后另有内情
■在推动新的机票销售模式的过程中,中航信一直扮演了一个关键角色。设计推出新的运价体系的是它,发文通知各航空公司和机票代理商的也是它。这家企业究竟在国内机票销售市场中居于什么位置?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王晓晔认为,新的民航运价体系肯定与《反垄断法》的精神是相抵触的,它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我们既然是搞市场经济的,为什么不允许企业搞市场竞争?不允许他们搞价格竞争?
从昨天(20日)起,国内航线实行新的运价体系,也就是说,以后折扣机票,不能按机票的全价打折,而是在扣除了航空公司的上浮价之后,对民航局发布的基准价打折。这个变化,可能很多人一下子听不明白,但它带来的结果我们很容易理解,就是机票价格会上涨。昨晚,央视《经济半小时》对这一新的运价体系进行深度解读并揭开了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
上月初中航信便通知票价调整
按照新的机票价格计算方法,不仅抬高了总价,也变相抬高了机票最低折扣价的底线,今后各家航空公司即使把基准价打到最低折扣1折,也只相当于原来的3折左右,1折、2折的机票从此将退出市场。事实上,当3月19日,国内各大航空公司和机票代理商接到这个通知之后,关于变相涨价的质疑就不绝于耳。那么,到底是谁要推出这样一个新的运价体系呢?
作为国内最大的两家航空公司,国航和南航对这次新运价体系带来的机票价格调整讳莫如深。同样作为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并没有涨价,这是否说明,本次机票价格上涨的原因,和航空公司经营成本无关呢?
记者注意到,这次新运价体系的始作俑者是一家名叫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单位,它在机票销售市场中,占有绝对垄断地位,早在今年3月初,它就对全国的机票销售代理商,发布运价系统停机维护以及票价调整的通知,这一通知,很快在社会上形成了机票价格将于4月20日上涨一至两成的传言。但这一传言却很快遭到民航总局的澄清,3月20日,民航总局在自己的网站宣布:“民航国内航线运价政策无任何变化。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发布运价系统停机维护通知时表述错误”。但就在民航总局表态一个月后,4月20日,传言真的变成了事实,而民航总局否认涨价的声明,却成了一纸空文。
多家航企共持有中航信65%股份
在推动新的机票销售模式的过程中,中航信一直扮演了一个关键角色。设计推出新的运价体系的是它,发文通知各航空公司和机票代理商的也是它。这家企业究竟在国内机票销售市场中居于什么位置?
根据香港联交所文件显示,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旗下的大型国有科技企业,是中国航空旅游业信息科技解决方案的主导供应商,中航信于2001年在香港上市。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多家国内航企共同持有中航信65%的股份。
据了解,该公司最重要的一项业务是向航空公司、机场及旅行社提供订票系统及客票扫描系统,目前在国内拥有超过6500家的旅行社及58000多台客票销售终端。数据显示,2007年该公司中国电子旅游分销系统处理航班订座量突破两亿大关,而国家民航局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各机场共完成旅客吞吐量为38758.6万人次,由此可见,当前国内航线订票和离港系统绝大部分由中航信控制,只有春秋航空等极少数航空公司不使用中航信系统。而且,如果机票代理商要获得营业资格,必须使用中航信系统。
很多航空公司把新的运价系统称为“销售新模式”,并且认为新方法与国际接轨,提高了折扣的精确度,但外界却对此作出了不同的解读,认为是变相涨价。那么,中航信又是如何理解这个新运价系统的作用呢?记者也联系了中航信。中国民航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却声明:“我们这一块没有关系。”
变相涨价与《反垄断法》相抵触
这次民航运价体系的改变背后,是否存在价格同盟的嫌疑?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王晓晔说:“我认为,首先它肯定与《反垄断法》的精神是相抵触的,因为《反垄断法》的第一条明确规定,就是为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反对垄断,保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我们才需要反垄断,而现在政府统一抬高产品的价格,我觉得是损害了市场竞争,第二,它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当然它也损害了企业的定价自主权,也损害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我认为这个和我们《反垄断法》的精神,明显是相违背的。”
对于这次调整运价体系、改变机票打折的规定,民航局、航空公司表示说是为了跟国际接轨。王晓晔认为,中国民航的飞机票不便宜,从德国的不莱梅到意大利的威尼斯,他买了10欧元的飞机票,在欧洲飞机票打折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就是因为存在着普遍,老百姓可以买最便宜的机票,这样的打折对老百姓是非常有好处的,所以没有任何人去反对飞机票打折的这种现象,因为这是一种正常的市场竞争,既然是搞市场经济,为什么不允许企业搞市场竞争?不允许他们搞价格竞争?
民航局针对机票涨价再次声明
管理政策未变企业自主调整
针对昨天起国内机票价格上涨,中国民用航空局再次发表声明,重申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政策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而此次调整是“航空公司营销方式的进一步完善”。
中国民用航空局昨天重申: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政策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仍然按照2004年国务院批准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实行幅度管理。航空公司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幅度内,采用多级票价体系制定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各航线市场需求、航班时刻、机型、购票时限等因素,自主制定具体的票价种类、水平及适用条件,运用价格手段,开展灵活的市场营销活动。
《方案》规定,允许航空运输企业在上浮幅度不超过基准价的25%、下浮幅度不超过基准价的45%的范围内,自行制定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同时,考虑到部分航线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对约占国内航线总数60%的三类特殊航线实行更加灵活的价格政策。主要是对省、自治区内,及直辖市与相邻省、自治区之间,已经与其他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规定票价浮动幅度;对由航空运输企业独家经营的航线,及部分以旅游客源为主的航线,票价下浮幅度不限,以适应消费者需求,鼓励航空运输企业积极开拓市场。
民航局称,此前各航空公司已对各自的多级票价体系进行了多次调整,此次航空公司多级票价体系的再次调整,是航空公司营销方式的进一步完善,符合现行国内航空运价管理政策。多级票价体系的完善,一是适应了国际联程客票的销售,二是完善了多等级舱位的管理,三是丰富了国内航线运价的种类。
业内人士分析,民航局这一声明是说明航空公司联合涨价的行为与价格管理政策不冲突,从而承认涨价的合法性。
但也有业内人士提出,虽然涨价与《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不相冲突,却不符合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该业内人士表示,既然涨价不是出于国家相关政策调整,那就等于承认它是企业行为,该人士说:“《反垄断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而航空公司此次联手涨价,显然是与这一法律规定相违背的。”(记者许静)
民航巨亏靠涨价弥补?价格同盟是饮鸩止渴!
■央视评论
到底是谁在幕后推动了这个所谓“全新销售模式”的诞生?表面上看,中航信只是一家信息公司、上市企业。但相关部门规定,航空客货运输价格必须通过中航信的信息系统公布。而查查它的大股东名单就明白了,国内所有大航空公司都赫然在目。中航信站在了涨价的前台,它背后实际上是几大航空巨头的身影。如果说,中航信的身份让它难脱利益联盟的嫌疑,它这个全新销售模式的设计更是让人怀疑它真实的动机。
就在新运价体系紧锣密鼓走向前台的时候,我们还注意到一条关于民航业的重要消息,去年国内三大航空公司集体亏损近280亿元,创下历史纪录,从数额上说,几乎占全球民航业亏损额的一半。
我们注意到,有网友分析说,这次变相涨价是三大航空公司希望能够以此弥补亏损,其实每个人都很清楚,在一个竞争的市场中,任何一个行业的亏损都不可能靠一厢情愿的涨价来弥补。想要改变航空业亏损的局面,只能靠改革民航体制、提高管理水平,不管以前的恶性竞争还是现在的价格同盟都是饮鸩止渴。
传言成真期待真相
■央视记者点击
这次机票涨价,和占据市场绝对垄断地位的中航信公司究竟有没有关系?如果有,有多大的关系?是什么原因推动了这次价格上涨?谁是倡导者?谁是推动者?而谁又是获益者?有关部门对这次涨价是怎样进行审批的?但这些疑问,我们目前都没有答案。在这些疑问背后,我们更关心的话题是:一项涉及众多人切身利益的价格变动,变动的原因及程序是否合理合法,消费者毫不知情,而且自始至终都被蒙在鼓里。先是有传言机票将于4 月20日涨价,随后民航管理局在3月20日否认这一传言,但这个传言最终竟然成真,从传言到否认再到今天的涨价,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公众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误导?谁应该为此承担责任?我们期待着真相能尽快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