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7年6月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6年对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华能集团总部及所属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华能甘肃公司、华能能交公司)等6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华能集团成立于1988年,主要从事电源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金融、煤炭、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相关产业。据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华能集团2015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466家、参股公司154家;资产总额9718.96亿元,负债总额8022.88亿元,所有者权益1696.08亿元,资产负债率82.55%;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682.26亿元,利润总额305.72亿元,净利润205.89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2.39%;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6.7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能集团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华能集团明确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提升企业经营管控能力,完善内控制度和内部管理体系,实施专业化改革和区域集约化管理,规范公司治理运行机制,实施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弥补清洁能源比重低的短板,推进电源结构调整和"走出去"战略部署,企业效益稳步提升。此次重点审计财务会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08年7月至2015年底,所属华能能交公司及其下属2家企业违规开展货物购销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各154.02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成本各42.46亿元。
2.2015年,所属华能甘肃公司等2家企业将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造成少计财务费用2.19亿元、多计利润2.19亿元。
3.2011年至2015年,华能集团及所属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湾核电公司)等3家企业,在工程或管理费用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费用等2150.97万元,其中2015年601.5万元。
4.2015年,华能集团未将下属企业支付给集团的委托管理费作收入处理,造成合并财务报表少计利润2495万元。
5.2015年,华能集团未按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涉及金额21.83亿元。
(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至2015年底,华能集团26个已开工项目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1084.45亩。
2.至2016年6月,华能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尚未清理资产占94.58%。
3.至2015年底,66家厂办大集体企业未按要求完成分离;至2016年6月,3家下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7项业务尚未完成分离移交。
此外,至2016年5月,华能集团有20家所属企业被国资委认定为"僵尸企业"或特困企业,企业处置任务较重。
(三)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
1.华能集团62个电力项目存在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即投产、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等问题,涉及投资288.08亿元。
2.2008年12月和2010年3月,所属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出资152.84亿元收购24项公司股权或资产,超出监管部门批复备案的资产评估价40.41亿元。
3.2008年至2016年5月,所属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亭煤业公司)等4家企业121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9.4亿元;505个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25.58亿元;5个项目违规确定中标人,涉及金额2.11亿元。
4.2011年4月至2013年6月,经华能集团集体决策,所属境外企业以103.27亿元实施的收购项目,因电力市场需求持续疲软等经营亏损。
5.2009年至2011年,所属华能能交公司等2家企业未报经集团公司批准或未经评估,分别以7.39亿元、3.57亿元和2.27亿元收购3家外部单位股权,造成多支付股权收购款2.62亿元、面临损失1.85亿元。
6.2009年至2015年12月,所属华能甘肃公司等2家企业未经集团批准,违规开工建设5个煤矿或风电项目,造成投资损失3993.56万元,还有2.87亿元存在损失风险。
7.2009年,所属华能能交公司在中介机构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下,未严格审核即依据其投资,造成1.53亿元投资存在损失风险。
8.2013年,华能集团未经集体决策,批准所属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精化配煤项目,1.52亿元投资存在损失风险。
9.2006年,华能集团在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情况下,与外部单位合资成立企业,因对方隐瞒对外担保等事项导致华能集团多支付投资款1.34亿元。
10.2012年,华能集团违规重建培训楼,建筑总面积7551平方米、实际总投资1.08亿元。至2016年6月,该楼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11.2011年,所属华能甘肃公司未按规定报经集团批准,购买房产1491平方米、涉及金额3323万元。
12.2013年,所属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情况下购买企业债券,造成3300万元投资本息面临损失。
13.2012年,所属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对被外部单位侵占的钢材,采取实质性保全措施,造成2223万元资产面临损失。
14.2009年,所属华能甘肃公司在集团批准的股权收购价款外,额外支付应由股权出让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等1846.41万元。
15.2009年,所属石岛湾核电公司违规垫资1000万元设立职工持股企业。
16.2013年,所属华亭煤业公司未按规定报经集团批准,将公司房产出售给个人,涉及金额759.96万元。
17.2012年至2013年,所属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公司违规列支设计和监理人员补贴62.8万元。
18.2009年至2016年6月,所属华亭煤业公司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上报4起安全事故。
19.至2015年底,所属146家企业使用的财务系统和302家企业使用的ERP系统不符合规定的接口标准,且2个信息系统间的数据组织结构、软件设计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数据交互困难。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所属石岛湾核电公司用工程建设资金购买纪念品、高档酒水等216.8万元。
2.2015年,所属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部分领导人员未按规定处置所持职工持股企业股权,涉及金额41.8万元。
3.2013年至2014年,华能集团总部个别部门及所属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在高档酒店召开会议3次,消费26.02万元。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2年对华能集团审计指出的问题中,有4个问题到此次审计时还未完全整改到位。其中,关于73个已开工建设项目未取得土地批复的问题,有23个项目仍未取得土地批复;关于垫资建设的16个电力送出工程未及时收回资金的问题,有2个项目的垫付资金仍未收回。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华能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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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剑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