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23日18:34 审计署网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7年6月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6年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石油集团总部及所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公司)等21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石油集团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成品油批发零售和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建筑安装。据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石油集团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902家、参股公司404家;资产总额40 340.98亿元,负债总额16 358.09亿元,所有者权益23 982.89亿元,资产负债率40.55%;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0 167.57亿元,利润总额824.69亿元,净利润562.4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2.43%,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2.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石油集团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石油集团网上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石油集团突出油气主业,加快结构布局调整,优先发展资源勘探和油气生产业务,推进重点油气管道和储备设施建设,加强海外油气战略合作;压缩投资规模,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更加注重从规模发展向质量效益发展的转变;实施扩大经营自主权试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内部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环保等基础性工作,重大科技专项攻关取得重要成果。此次重点审计了中石油集团在财务会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至2015年底,中石油集团未将实际控制的5户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涉及资产89.77亿元、负债48.96亿元、当年利润7.66亿元。  

  2.2013年至2015年,所属四川石油管理局等2家单位挤占派出至集体企业人员工资9亿元,超标准计提补充医疗保险金6.01亿元,其中2015年3.21亿元。  

  3.2011年至2015年,所属天然气销售分公司等3家单位少计资产减值损失等2.22亿元,其中2015年1.49亿元;所属新疆石油管理局等4家单位多计资产减值损失等3.26亿元,其中2015年1404.36万元。  

  4.2013年至2015年,所属华北油田分公司等5家单位超工资总额发放补贴等3.18亿元,其中2015年937.69万元。  

  5.2013年至2015年,所属新疆金戈壁油砂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单位因委托生产原油未入账等少计资产4544.25万元、负债3565万元,其中2015年少计资产2915.25万元、负债1936万元。  

  6.2014年,所属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违规为职工承担住房贷款利息等3995.47万元。  

  (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至2016年6月,中石油集团未按规定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尚未清理处置资产占12.01%;2家下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3项业务尚未完成分离移交。  

  2.至2016年7月,所属华北油田分公司承担的一项重大项目工程已延期4年,18.07亿元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  

  3.2013年至2016年5月,所属辽宁等9家销售分公司违反有关成品油销售政策,涉及金额7.63亿元,其中2015年2.99亿元。  

  4.2014年8月至2015年,中石油集团向不符合天然气利用政策的项目供应天然气2.63亿立方米。  

  (三)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

  1.2013年,所属中国石油在未列入投资计划、未向国资委报备的情况下,引入600亿元社会资本设立合资公司,2015年12月收购社会资本股份时以避免经济纠纷为由支付补偿款等6967.44万元。  

  2.2013年,中石油集团未严格执行内部集体决策程序,同意所属企业出资12.11亿美元收购一境外项目35%的权益。  

  3.2009年至2015年,所属新疆石油管理局等11家单位存在应招标未招标等问题,涉及金额69.94亿元,其中2015年3.01亿元。  

  4.至2015年底,所属勘探开发公司1个境外项目未按规定向发展改革委报告,超出概算4.44亿澳元。  

  5.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所属广东销售分公司未经批准,拨付资金11.74亿元开展炼油小产品购销业务,至2016年6月形成损失2亿元。  

  6.2013年至2014年,中石油集团批准所属企业出资10.57亿元进行非主业股权投资,未按规定向国资委报告。  

  7.2008年至2015年,所属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工艺研究院未经评估和审批,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涉及金额6601.09万元;违规将9.58亿元工程交由无资质企业实施,且有7.22亿元未经招标,其中2015年3.47亿元。  

  8.2013年至2014年,所属华油实业开发总公司等3家企业未经批准或集体决策开展购销业务,7.61亿元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9.2013年至2015年,所属长庆油田分公司等违规将补充医疗保险6.62亿元转入个人账户,其中2015年2.32亿元。  

  10.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所属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4.86亿元贷款审核不严,形成不良资产1180万元、逾期贷款0.99亿元、贷款质押物悬空1.39亿元。  

  11.2007年,所属华中销售分公司未经评估签订总价4亿元合作购房协议。  

  12.2013年5月至2015年4月,所属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未经评估处置资产,账面原值2.69亿元,获得处置收入605.8万元。  

  13.所属勘探开发公司2012年实施的1个境外项目,实际投资超出发展改革委批复额度3637万美元,至2015年9月退出前未按要求申请变更。  

  14.2013年,所属中国石油在未列入投资计划及向国资委报备的情况下,实施1个油气项目的合作开发,并承诺6.5%保底收益,至2016年4月已亏损2.14亿元。  

  15.2012年至2014年7月,所属广西等3家销售分公司违反内部规定委托代建加油站,支付代办费用1.89亿元。  

  16.2013年,所属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与1家公司合作实施天然气脱硫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存在违反内部规定变更合同性质、资产被转售难以收回以及审核不严多付加工费等问题,涉及金额9427.59万元。  

  17.2012年,所属四川销售分公司未按规定报批和评估,以8400万元收购正在筹建的3座加油站,至2015年底2座加油站尚未开工,2011.87万元资金被对方无偿占用。  

  18.2008年至2009年,所属哈尔滨石化分公司违反内部规定对外销售渣油1.98万吨,涉及金额3363.22万元。  

  19.2014年,所属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合同约定验货,发现质量问题后未追究供货商责任,并全额支付尾款,涉及采购总额2246.88万元。  

  20.2014年,所属勘探开发公司等2家单位存在对外捐赠未报备、违规扩大捐赠范围等问题,涉及金额2622.12万元。  

  21.2008年,中石油集团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决定对外实施1个油气合作项目。  

  22.2013年至2015年,中石油集团违规以传签方式审批延长部分资产折旧年限。  

  23.中石油集团信息系统存在数据交互不完善、未全面监控下属单位执行成品油升级和价格政策,以及个别系统交付后闲置等问题。  

  24.2013年,所属新疆油田分公司未经集团批准,利用11.71公顷工业用地建高档住宅,2015年8月才补办手续。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4年,所属广东销售分公司超工资总额向其中层管理人员发放奖金133.3万元。  

  2.2013年,中石油集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会议费中列支高档酒水、个人消费等31.68万元。  

  3.2013年,所属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用公款组织员工旅游,涉及金额3.86万元。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3年审计中指出,中石油集团所属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至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清退职工股。此问题至此次审计时尚未完全整改,涉及1336人、金额687.21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石油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孙剑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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