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7年6月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6年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有色集团总部及所属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大冶有色、中色奥博特)等6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国有色集团成立于1983年,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建筑工程、相关贸易及服务。据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国有色集团2015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15家、参股公司44家;资产总额1255.35亿元,负债总额962.54亿元,所有者权益292.81亿元,资产负债率76.68%;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708.66亿元,利润总额-52.28亿元,净利润-46.0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6.4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71.93%。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国有色集团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有色集团明确企业战略,提出加快发展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业务,推进建筑工程和相关贸易业务,发展成为主业突出、管理先进的工程建设集团等目标;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兼并重组,拓展业务领域和完善产业链,清理处置非主业企业,逐步发展成为勘探开发、冶炼加工、工程建设及相关贸易一体化的综合性矿业集团。此次重点审计财务会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情况,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0年至2016年10月,所属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国贸)等8家企业为完成业务考核目标,通过虚构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成本各1226.61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和成本各262.42亿元。
2.2013年至2015年,所属大冶有色将下属2家企业调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造成少计收入311.57亿元、成本317.65亿元,多计利润6.08亿元,其中2015年多计利润6.55亿元。
3.2010年至2015年,所属中色奥博特等2家企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盈亏未计入损益、完工项目借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等,造成多计利润7068.56万元,其中2015年6895.98万元。
4.2005年至2015年,中国有色集团总部及所属90家企业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收入721.57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其中用于奖励财务人员564.76万元,造成少计收入721.57万元、费用564.76万元,其中2015年少计收入47.67万元、费用40.15万元。
5.2009年至2015年,所属中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超工资总额发放住房补贴和奖金812.63万元,其中2015年65.76万元。
6.2011年,所属中色奥博特未将外部企业代其投资的100万元股权投资入账核算,造成少计资产和负债各100万元。
7.2012年,所属中色国贸等2家企业通过签订虚假劳务协议、虚增项目成本等方式套取181万元,用于购买办公楼装饰品等。
8.所属中色经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不完整等问题。
(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至2016年底,中国有色集团总部对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情况不清;至2016年10月,1家下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尚未完成分离移交。
2.至2014年底,24家厂办大集体企业未按要求完成分离。
3.中国有色集团执行退出房地产市场政策不到位,至2014年底仍有4家房地产企业。
此外,至2016年底,中国有色集团21家所属企业被国资委认定为“僵尸企业”或特困企业,企业处置任务较重。
(三)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
1.2013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股份)未经集体决策,采购物资34.37亿元;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集体决策,采购物资9.67亿元。
2.2011年至2016年,所属大冶有色违规对外出借资金或发放委托贷款18.38亿元,其中2015年0.66亿元。
3.2008年,所属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东方)未经充分论证或集体决策,投资9个项目共10.74亿元,至2016年10月有4个项目累计亏损6.83亿元,其中2015年亏损2.7亿元。
4.2007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102个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以邀请招标替代公开招标以及违规转包等问题,涉及金额10.86亿元。
5.2008年,所属中色东方未经集团批准,变更集团总部已审批确定项目的主体建设内容,实际投资5.79亿元,至2016年10月累计亏损5.83亿元。
6.2013年至2014年,所属中色物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物流)向银行出具虚假债务证明,帮助外部企业办理保理业务,后因该企业无法偿还银行资金,天津物流面临4.71亿元代偿风险。
7.2008年至2009年,中国有色集团未经充分论证或集体研究,同意下属企业投资微合金钢炉料等项目,实际投资4.06亿元,至2016年10月累计亏损3.85亿元。
8.2005年至2015年,所属中色股份未经集体决策,支付项目咨询费2.22亿元,其中2015年0.26亿元。
9.2009年至2011年,所属中色股份未经集团批准,投资1.36亿元收购已持续亏损企业股权,至2014年底账面亏损1.07亿元。
10.2011年,所属中色国贸未经尽职调查和评估,同意下属企业出资3700万元收购外部企业股权,并向其提供1600万元无息借款。收购的企业持续亏损,目前已资不抵债,上述5300万元投资和借款存在损失风险。
11.2008年,所属中国有色集团沈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未经评估,出资2745万元收购外部企业90%的股权以获取探矿权,其后多次勘探均未发现可采资源储量,已形成损失2449.6万元。
12.2010年,所属中色东方未经评估转让4.12万平方米土地和2套房产,涉及转让价款1884.48万元。
13.2009年至2015年,所属中色国贸通过无资质中介公司代购印花税票896.9万元,其中2015年92.4万元。
14.2014年,所属中色(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预付购房定金100万元,在上级单位决定不再购房后存在损失风险。
15.2013年至2014年,所属中色国贸无依据超合同约定多支付运输服务款73.16万元。
16.中国有色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完善,未将部分重大事项纳入集团决策范围;信息化建设水平偏低,还存在信息系统未有效集成、总体规划部分内容落实缓慢等问题。
17.2005年至2014年,所属9家企业负责人在任期届满后未按集团规定重新确认任期。
18.2016年,所属大冶有色建设的尾矿库未通过竣工验收就开始排放尾砂。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3年至2016年,中国有色集团未按规定清理处置3张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所属大冶有色、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存在购买高档礼品、支付高尔夫球消费等问题,涉及金额409.6万元,其中2015年50.52万元。
2.2013年至2016年,所属大冶有色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24辆、涉及金额1220.5万元,其中2015年148.22万元。
3.2007年至2011年,所属中色东方未经评估,将5套房产以2006年账面原值735.44万元出售给上级单位和本单位领导人员家属,涉及面积614.33平方米。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国有色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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