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原高管王永春涉周永康家族生意

  作者:《财经》记者 杨威利/文

  继蒋洁敏案之后,“石油系”又一重磅官员的贪腐案定谳——

  2015年10月13日,中央原候补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集团)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湖北襄阳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王永春未上诉。

  其他“石油系”落马官员亦在此段时间密集宣判:王案宣判同一天,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此前一天,国资委[微博]原主任、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0857.HK/601857.SH,下称中石油)原董事长蒋洁敏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这些“石油系”官员与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之间存在着何种关联,一直是外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司法既有定论,但鲜有官方文件公布。从《财经》记者近日获取的王永春案的司法材料中,周永康与其门徒们千丝万缕的勾连可见一斑。

  其中,王永春在蒋洁敏的授意下,使周永康侄子周锋控制的北京宏元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宏元达)获得吉林油气田的开发项目,便是一例。

  相关司法文书显示,2000年至2013年,王永春在油田合作开发、业务承揽、职级晋升、职务调整、工作调动及子女就业等方面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或索取67个单位和个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56.30万元。其个人和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对4245.51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王永春官路起于吉林油田,赴任中石油集团前在吉林油田耕耘20年,由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一路升至油田分公司总经理。

  2013年8月26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央候补委员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石油反腐大幕由此拉开。

  8月27日,中石油集团原副总经理李华林、中石油原副总裁兼长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冉新权、中石油原总地质师兼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王道富等3人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9月1日,离任半年的中石油集团原总经理、国资委[微博]原主任蒋洁敏落马。

  王永春案为中石油腐败案起点,其与蒋洁敏、李春城、郭永祥一样,案件统由湖北省检察院办理。

  据《财经》记者了解,王永春最初的被查原因,是内部人士举报其为周永康在大庆修建招待所。但此事最终并未通过司法文书佐证。

  在王永春的指控罪名中,与周家直接相关的,是其在蒋洁敏的指示下为周永康侄子周锋谋得吉林油田两个油气区块的合作项目。

  周锋生于1974年,在家族内又称周峰。其父周元青是周永康三弟,曾担任江苏省无锡惠山区国土局副局长。周锋比堂兄周滨小2岁,1995年自苏州大学毕业后,于1996年至1999年在日本中央大学攻读经济学硕士,1999年至2004年任日本三菱公司部门经理。2004年,他离开三菱,成立宏元达等投资平台。

  吉林油田的油气区块项目是周锋回国后攫取的第一桶金。

  2004年夏,周元青与其妻周玲英以及周锋一道宴请时任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兼中石油总裁蒋洁敏等中石油集团高层。席间,周元青夫妇提出,儿子周锋想回国发展,希望在中石油找点项目,蒋洁敏当席应允。

  在宴请后第二日,周锋向蒋洁敏提出想做石油区块的合作开发,蒋洁敏答应后打电话指示时任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总经理王永春直接在吉林油田挑选一个好的区块与周锋合作开发,王永春当即答应。

  随后,王永春指示下属挑选一个赚钱的合作区块给周锋,最终选定为“中洼北”油田区块和“农安北”气田区块两个区块。

  2004年9月,宏元达与吉林油田签约,这一合作经过王永春签批和中石油勘探和生产分公司批准。2005年元月,双方正式开始合作,8月投入开发,截止2005年年底共有32口井完成钻探。

  截至2013年10月,在与吉林油田开发“中洼北”和“农安北”合作项目中,宏元达共计获利2.14亿元。此后,周锋的生意触手逐渐遍布四川、新疆、内蒙古、天津、江苏等地。(详见《财经》387期“周锋四川故事”)

  周锋本人亦因涉嫌非法经营罪遭到司法调查,目前案件进展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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