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表演“窦娥冤”,举报人拒绝透露缘由

  或涉新湖集团

  孙维晨

  在宋城集团的官方网站上排名第六位的执行总裁黄鸿鸣成为时下最知名的举报人。他以“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为名举报现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

  不过,与其他举报人的高调不同,黄鸿鸣至今亦未公开其具体的举报内容。一些公开的报道认为,这一次备受瞩目的举报来自多年前一桩经济纠纷案件。其中的重要涉事方为江浙资本大鳄新湖集团。

  随后有媒体的报道援引黄鸿鸣的话予以确认。但是在8月12日,宋城集团执行总裁办公室却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公司以及黄鸿鸣等高管并未接受媒体采访。对相关媒体援引黄鸿鸣的表态并不认可。”

  扑朔的剧情在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宋城集团、新湖集团之间慢慢拉开帷幕。

  百名“窦娥”喊冤

  红色背景下,一群年轻女子头绑白布,下穿素裙,上身的大红布衣与同色的背景版呼应。背景板上有若大词句:“宋城集团执行总裁向中纪委实名举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

  这种戏剧化手段的举报在网络上得到广泛传播。由于举报人为公开姓名,因此很多媒体都以为这个“执行总裁”是宋城演艺(300144.SH)高管黄巧灵或张建坤。

  宋城集团上市平台宋城演艺董秘董昕向记者置评,举报人并非上述两位高层。“而是集团层面的执行总裁黄鸿鸣。目前这件事由他来处理。”

  在公开的简短举报言辞中,黄鸿鸣说:“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司法环境得到了巨大的改善。但仍然有个别人知法犯法,已经成为涉及司法公正、契约精神、社会公平、社会和谐的问题。我向中纪委实名举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我将对此予以全力配合!如有不实,宋城集团和我个人愿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董昕向本报记者证实说:“这是集团层面的行为,与上市公司没有关系。我们无权对此进行解释。”这位董秘表示,由于并不涉及上市平台业务,因此公司没有任何影响,经营情况一些正常。

  来自宋城集团的介绍显示,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文化旅游集团之一。旗下的宋城演艺是中国演艺第一股,连续六届获得"全国文化企业三十强"。集团主业为文化演艺、旅游景区、娱乐综艺、主题酒店、休闲地产等,确立了“宋城”“千古情”等中国著名品牌,总资产超过700亿元。

  目前集团已经打造了杭州宋城旅游区、三亚宋城旅游区、丽江宋城旅游区、九寨宋城旅游区等十大旅游区、三十大主题公园,《宋城千古情》《三亚千古情》《丽江千古情》《九寨千古情》《泰山千古情》《惊天烈焰》《穿越快闪》等五十大演艺秀,第一世界大酒店、云曼酒店、千古情主题酒店客房上万间,还打造了中国演艺谷等数十个文化项目。

  来自其官网介绍,目前该集团在销或在建旅游地产项目共计9个。

  而涉事的另一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则是一名长期工作在法制一线的高级干部。

  公开资料显示,出生于1952年4月的贵州安顺人齐奇在1968年参加工作,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拥有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的法律硕士学位。

  1983年,齐奇开始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干部。一年后他赴任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副部长,秘书长。1986年到2007年,他在上海市检察院、市法院担任要职。2007年末,他被调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齐奇开始担任正职至今。

  根据南方周末最新的报道显示,接近齐奇的消息人士说“省委领导已经第一时间联系了齐院长,他的秘书昨天连夜撰写了报告。”

  起因含糊不清

  8月11日,署名冯军[微博]、张伯玲的腾讯财经报道称,举报当事人黄鸿鸣向他们透露举报诱因是“宋城集团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一企业的官司纠纷。”

  上述报道原因所谓“黄鸿鸣”的话说:“4年前宋城集团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一企业有官司纠纷,当时浙江的基层法院判宋城集团赢了,但是由于被举报人的干预最终导致宋城集团败诉,由此损失数亿元。”

  但是8月12日,黄鸿鸣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已经说了,公司以及高层管理人员都没有接受过任何媒体的采访。我们对所谓黄鸿鸣接受采访的报道不予认可。”

  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目前没有任何新的进展。如有将及时通知媒体。”

  来自更早的已公开报道介绍,此次举报事关宋城集团的一起资产纠纷,案件内容涉及宋城集团在杭州萧山区开发的奥兰多小镇底层商铺产权。

  8月12日,有媒体在浙江高院网站上发现一份相关判决书。其内容为原告宋城集团旗下的控股公司杭州世界休闲博览园有限公司起诉杭州奥兰多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济和集团持有90%股份、宋城控股持有10%股份。双方纠纷的关键是名为奥兰多小镇的商铺归属权问题。

  《南方周末》报道,工商资料显示济和集团法定代表人王学超和另一股东高存班,均属新湖集团高管。

  案卷显示,2002年6月6日,甲方宋城集团、乙方嘉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丙方杭州隆景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中——美国小镇合作协议书,约定合作三方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项目美国小镇。

  2002年9月17日,奥兰多公司作为用地单位,其位于原仙人峰山地及北侧山脚平地,用地面积分别为6940平方米和271000平方米的奥兰多小镇配套房产项目和奥兰多小镇配套房产项目各自取得(2002)浙规证编号0110282和(2002)浙规证编号0110286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10年9月13日,休博园公司向奥兰多公司发出关于催促履行合同的函一份,认为涉案商铺交付期限为商品房取得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因奥兰多公司未依约履行合同,要求奥兰多公司向休博园公司交付全部房产、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完成商用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并赔偿休博园公司的相应损失。

  2014年10月16日,萧山区法院判决显示,驳回休博园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休博园公司不服,随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至2015年7月21日,杭州中院做出二审判决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随后有当地媒体就该案件判决书向浙江高院以及宋城集团寻求置评,都未得到答案。

  而在经过工商资料查询显示,杭州奥兰多置业有限公司的现任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建元与新湖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新湖中宝前法人代表人兼董事长重名。

  但目前没有工资资料显示二者为同一人。不过《钱江晚报》的记者在其报道中表示经过股东构成查询发现奥兰多公司确有新湖集团背景。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 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79亿元。新湖集团控股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上市公司,产业覆盖房地产、港口、医药、农产品加工、金融、贸易、矿产、化工、金属制造、旅游、酒店、教育等多个行业。其中集团拥有A股上市公司新湖中宝(600208.SH)

  记者多次致电新湖集团,截至发稿,未能与新湖集团取得对上述事件的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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