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第29期封面图。中国经济周刊第29期封面图。

  【封面故事】楼忠福的广厦往事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郭芳|浙江报道

  1954年,楼忠福出生在浙江省东阳市农村一个贫寒的铁匠之家,其父曾在楼忠福5岁时被当作反革命分子在农场劳改长达6年,令其饱受歧视和欺凌。幼年的楼忠福过早地体察了社会的人情冷暖及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这为他的人生着上了最初的底色,以至于他后来总结出来的人生哲学是“争抢”哲学:幸福不是你等着就会来的,要去抢才行。

  这里的抢,包含着竞争,然而,又不仅是竞争。

  “成功是抢来的”

  初成年的楼忠福只是一个普通的建筑小工,在城关镇修建社的工地上提提水泥、搬搬材料,几无技术含量可言。后来,当他从他那些手艺杰出的同行中脱颖而出,成为富豪时,许多人并不服气。

  比楼忠福大10岁的杨文清当年是吴宁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并兼任镇工业办公室主任10年有余,2004年从东阳经济和信息化局退休。城关镇修建社曾在他的分管范围内。

  “虽然没什么文化,也没有技术,但这个年轻人的脑子非常机灵,也非常能干。”这是楼忠福留给杨文清的第一印象。

  那一次,他们一行10多人一起到江西去考察项目,当时交通很不便利,从东阳到金华再到江西德兴、婺源、景德镇,汽车、火车一路颠簸,已经是采购员的楼忠福,一路上为大家打前站、做安排,将事情打理得井井有条。

  这给杨文清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我们建立了一种很融洽的关系。”杨文清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楼忠福后来从采购员升为材料科科长,在之后将近7年的工作往来中,他们始终保有很融洽的关系。

  在材料科的这些年,楼忠福不只跟他的分管领导杨文清,也跟很多单位和部门都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因此,别人采购不到的东西他能采购到。在那个计划经济的年代,一个建筑公司能采购到砖块和沙石,就意味着可以赚钱,这让楼忠福从一个工地小工逐渐变成了单位里举足轻重的人物。

  以杨文清那7年的观察来看,楼忠福是一个很有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的年轻人,也逐渐显露出了野心。这令杨文清印象非常深刻,以至于他后来决定任命楼忠福当选经理。“当然,他后来走偏了,那是另一回事。”

  1984年,城关镇修建社的规模已经很大,在杭州、宁波乃至江西都已经有很多工地。东阳是“建筑之乡”,那时刚刚改革开放,东阳的建筑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竞争非常激烈,年纪较大且身体欠佳的老经理陈福根已经感觉力不从心。城关镇修建社要选出新的接班人。

  据杨文清回忆,当时,在新经理人选的问题上,镇里的领导产生了分歧。杨文清看中的人选是楼忠福,而另一位领导则意属另外一个人,并决定开会削掉杨文清的人事任命权。情急之下,杨文清在权力变更的前一天晚上连夜拟好了任命楼忠福的文件,第二天宣布任命,楼忠福接任经理终成定局。

  在一些东阳人看来,杨文清是楼忠福事业上的“贵人”。

  不过,楼忠福认为,他的“贵人”是一位曾担任金华市主要领导的人士。对于杨文清所述的故事,楼忠福公开讲述的是另一个版本:1984年,楼忠福主动向该领导请缨,毛遂自荐担任城关镇修建社经理,该领导为这位年轻人的勇气与闯劲叫好,遂借几天后杨文清来看望自己的机会将楼忠福推荐给了他。

  楼忠福说,经理是他自己抢来的,他原来根本不在组织定的候选名单之内,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但杨文清否定了这种说法。

  在楼忠福担任经理之后不久,杨文清调离了吴宁镇,此后两人鲜有联系。后来,一些东阳人在指责楼忠福“过河拆桥”的时候,两人的这一段故事也成为了注脚。

  担任经理的第二年,城关镇修建社更名为东阳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下称“东阳三建”)。在此基础上,1992年,浙江广厦建筑企业集团公司成立。

  1992年还有一件大事,这家乡镇企业集团实施股份制改革。据媒体报道称,当时浙江省政府原本只计划针对浙江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改革,根本未考虑到这家国有系统之外的企业。但由于楼忠福的四处活动,终于破例批准将浙江广厦建筑集团列入试点名单,这也是当年浙江省规范化股份制试点企业中唯一一家乡镇企业。

  楼忠福通过这次改制成功控制了广厦。

  但这次改制也充满了争议,以至于城关镇修建社的100多名老职工,多年联名上访,指称楼忠福勾结权力,将集体财产变为私人财产。这些老职工对媒体称,创业初期,他们常年将工资的15%作为积累用于公司发展,但改制时这些都未得到确认,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而政府对此也无能为力。

  楼忠福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目的是上市。

  1996年,建设部有一个上市指标。此时,股份制的浙江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刚满3年,符合最基础的条件。但在国企林立的建筑行业,其并不出众,建设部一位副部长明确反对把指标给广厦。据媒体报道称,在反复游说和公关之后,楼忠福闯过了建设部这一关。随后,在中国证监会[微博]这道关口,挤下其他几家国有建筑企业,获得唯一指标,“虎口夺食”成功。

  1997年4月,“浙江广厦”(600052.SH)上市,成为中国建筑行业第一股。

  楼忠福总结说,他所经历的每一次重大人生转机和事业成功都是抢来的。

  然而,一位举报者称,楼忠福真正抢来的是财富。

  类似的新闻并不鲜见。

  2007年,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多位小股东诉第二大股东广厦控股创业侵害小股东利益,最后法院判小股东胜诉。

  2008年,楼忠福的旧部、ST北生董事长何玉良突然病逝。据媒体报道,何玉良在病逝前拜托楼忠福辅助自己的女儿,但后来楼忠福亦陷入瓜分北生药业资产的风波,诸如“ST北生被楼忠福申请破产”、“楼忠福搅局北生重组”的报道见诸报端。

  楼忠福的“人才政治学”

  2011年,57岁的楼忠福宣布退休,长子楼明接过楼忠福的权杖,继任广厦集团董事局主席。

  楼忠福一直希望找到一个可以辅佐楼明的人,一个当主席,一个当总裁,相互配合。

  2011年12月,卸任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局长的王宝桐担任广厦集团总裁一职,引发舆论关注。

  公开信息显示,王宝桐任职浙江证监局局长约10年,其间浙江企业上市公司从34家发展至200多家,IPO数量占全国的12%。

  当时,楼忠福对媒体坦言:王宝桐的领导能力、工作方法和管理水平得到上下认可,选择王宝桐的原因是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又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然而,没多久,王宝桐便离开了广厦,离开原因不得而知。

  除了王宝桐外,楼忠福还为广厦引进过多名前任政府官员。吴宁镇的退休镇长赵学飞是“空降”到广厦的第一位前政府官员。据统计,在过去的30年里,从在职领导岗位或退休后进入广厦的县处级以上政府官员多达百余人,成为一个时期广厦核心管理层中一支特殊的中坚力量。这些前官员主要来自司法、建设、证监等系统,这些正是广厦打交道最频繁的领域。

  一本以楼忠福为代表讲述中国当代企业家群体故事、名为《智者天行》的书中这样解释楼忠福的“人才政治学”:建筑行业走南闯北,战场广,战线长,从招投标到工程款结算,从工程安全管理到垫资款催付,每一个环节都少不了政府部门的关系与关照,因而具有政府背景与充沛资源的下海官员就被求才若渴的楼忠福当作了企业难得的人才。而他们也在法律、管理、公关等方面为广厦立下了汗马功劳。在这一点上,楼忠福采用了实用主义的哲学。

  据悉,凡干满一年的“空降”官员在年底拿到的薪金往往都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然而,并非所有投奔广厦的前官员都有一个理想的归宿。不少前官员甚至与楼忠福反目后离开广厦。

  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此次楼忠福被中纪委抓的消息便是由与其闹掰的前高官传出,几经转发后透露给媒体。

  杨文清说,很多官员进入广厦,被用了一两年之后便被遗弃,因此而与楼反目的人不少。久而久之,楼忠福也落下了一个“过河拆桥”的名声。

  广厦成了“小法院”

  楼忠福从不讳言他的“人才政治学”。然而,社会上对此多有非议,尤其是广厦网罗了大量的浙江司法界人才。

  汪功新是在2004年下海后担任当时的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厦控股”)副董事长的。下海前,他是浙江省高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副庭长。

  据资深媒体人万茵所著的《吴英:亿万富姐的罪与罚》书中所述,与汪功新同一时期在广厦工作的司法界同行不止他一个,且清一色都是金华中院的法官:朱伟洲,原金华中院法官,官至金华中院办公室主任后下海,担任广厦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助理。朱在广厦还有一位工作联系十分紧密的旧同事黄旭能,原来也是金华中院法官,从2002年开始,他先是给楼忠福做了7年秘书,后在广厦控股担任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广厦控股还迎来了一位重磅人物,那就是朱伟洲和黄旭能的老领导——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高洪宾。高院长卸任后亦加盟广厦,成为广厦研究院的院长和公司的高级顾问。

  “整个就一个小法院,从民庭到刑庭,从庭长到院长全齐了。这么多的法官,安放在一个建筑公司的不同岗位,这是要干什么?”一位曾与广厦交手的不愿具名的律师反问道。

  这些年,有关广厦设置司法陷阱,侵吞合作者资产,以及通过司法的力量抓捕涉讼另一方当事人的举报、传闻甚至新闻层出不穷。

  东阳建筑商周仲明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他曾与广厦集团旗下的东阳三建签订承包协议,约定由周自负盈亏承建在安徽省的一个大楼工程,周对外以东阳三建项目经理的名义开展业务。工程完工前,双方发生经济纠纷。随后,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前往安徽对周仲明实施异地抓捕。2011年,周仲明被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周出狱之后仍一直在上访举报称,他是被广厦“构陷”入狱的。

  几乎同一时期,义乌商人吴坚也在法庭上针对广厦进行了同样的控诉。吴坚是职业放贷人,他曾以月息6%到12%向广厦放贷多达3个多亿。在追讨欠款过程中,双方产生纠纷,吴坚向法院起诉广厦。广厦则起诉吴坚侵犯企业名誉。后,吴坚被公安局以诈骗罪立案调查;最终,法院判处吴坚行贿、抽逃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入狱9年半。

  2007年,通和控股的小股东诉第二大股东广厦控股创业侵害小股东利益一案一审判决获胜,但小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浙江凯富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此案审理过程中,他的小股东当事人突然莫名地被刑拘了,并遭到了威胁,被要求撤诉。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感叹,“一些律师为避免麻烦,会直接拒绝广厦对手方的委托。”

  周仲明的代理律师周泽曾公开质疑,广厦系企业网罗了大量前司法官员为己所用,“浙江广厦‘办法院’,谁打官司能赢它?”

  而不少自称被楼忠福利用司法“构陷”的举报人,在楼出事后一直在不停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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